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3月10日 星期一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要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3-10] 民企:私產需更大保護傘

放大圖片

四位全國政協委員、民營企業家尹明善、張宏偉、徐冠巨、韓偉與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名譽主席厲以寧舉行記者招待會,就非公有制經濟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中新社)

 【據新華社北京電】(記者 劉菁、張樂)伴隨中國私營經濟蓬勃發展而不斷膨脹的私人財產,越來越急迫地想得到一頂更大的法律「保護傘」。

 中國工商聯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提交了一份《關於修改憲法完善保護私人財產法律制度的建議案》,要求對私人財產進行更強有力的保護。這份建議案得到了來京參加「兩會」的許多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的贊同。

可令民企無顧慮發展

 名列《福布斯》富人榜排行前一百位的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說,「如果對私人財產缺乏安全感,民間資本會因種種顧慮而減少或放棄投資。」

 中國決策者認為,本世紀的理想中國社會:至少應該包括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錢明星說,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有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的保障。

 中共十六大報告提出,要保護一切合法的勞動收入和合法的非勞動收入,完善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首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樓忠福表示,民營界人士盼望這句話盡快變成詳盡的、可操作的法規。

 樓忠福的身份是中國最大的民營建築企業廣廈集團的董事局主席,他的集團去年完成的銷售收入高達一百三十億元人民幣。「一旦建議成為現實,我們就徹底吃了定心丸,發展再沒有什麼顧慮。」他說。

民法典草案是個突破

 早在一九九八年召開的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民辦教育界的唯一一名人大代表于果就向大會提交了一份議案,要求通過立法明確民辦教育投資人獲取回報的合法性。二○○二年十二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民辦學校出資人可以取得合理回報。這部新法將於今年九月正式實施。

 教育是中國一個特殊的投資領域,過去一直強調不能以營利為目的。在江西投資民辦教育十年的于果代表說,這一突破表明中國開始以立法形式實施對私人財產的「高程度保護」。

 去年十二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一部民法典草案,有部分條文涉及到私人財產保護問題,其中第一次明確規定了「私人所有權」。

刺激民間投資活躍市場

 全國工商聯的建議案認為,私人財產能否得到有效和充分地保護,對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一些資本外逃以及民間投資活力不足等現象,在一定程度上與保護私人財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有關。

 南存輝說,私人財產受到立法保護後,必將大大刺激和提高私人民營企業投資各個領域的熱情,使豐裕的民間資本更加活躍於中國的經濟舞台,中國將更快速地走在經濟發展的大道上。

 樓忠福還認為,立法保護私人財產不僅僅事關富裕起來的社會新階層,還涉及到社會的各個層面。它有助於對個人財產的來源進行監督,使非法財產無遁形之處,並有效防止腐敗的滋生。

立法護私產利長治久安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九日電】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負責人黃孟復委員昨日在此間指出,應該從法律上保障私人財產不受侵犯,加快完善私人財產法律制度。這不僅有利於解決民間資本外流問題,也有利於保證國家經濟安全和長治久安。

 黃孟復委員分析道,目前在各類民營企業中就業的人員達一億人以上,民營經濟創造的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已達三分之一以上,在解決「三農問題」,拉動消費需求,推進國企改革等方面作用獨特,優勢明顯。

 他說,根據十六大精神,對於發展民營經濟的種種疑慮已經完全可以徹底打消,就要在認識上「放膽」,政治上「放心」,發展上「放手」,政策上「放寬」。杜絕人為造成阻力、限制民營經濟發展的現象,營造民營經濟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相關新聞
聚焦兩會.中國擬第三次大裁軍    [2003-03-10]
軍委高層勾勒治軍新路向    [2003-03-10]
國防科研經費宜增加    [2003-03-10]
增強處置突發事件能力    [2003-03-10]
建軍方針:科技精兵    [2003-03-10]
民企老板與學者意見分歧    [2003-03-10]
「殺富濟貧」難解收入差別    [2003-03-10]
保護私產可促進公有經濟    [2003-03-10]
陳明德籲調整工資結構    [2003-03-10]
民企老板不憂人身安全    [2003-03-10]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