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10] 民企老板與學者意見分歧
【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九日電】對於是否將「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寫入我國憲法問題,在此間參加全國政協會議委員的大會發言有不同的意見。江西省工商聯副會長、江西省九江市民生集團董事長王翔認為,憲法應明確規定私人財產的地位,憲法中應有「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表述。而中國科學院學術委員、新聞與傳播研究所高級編輯喻權域則認為不必要。
王翔指出,我國現行的憲法在保護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上存在著不對稱、不平等,需盡快予以修改。他的具體建議是,一、公共財產也好,私人財產(公民財產)也好,「神聖不可侵犯」的表述,在憲法中要用就都用;二、私人財產中的生活資料、生產資料和投資性金融資產,要詳細列舉就都詳細列舉,不詳細列舉則統一於「私有財產權」上;三、增加禁止侵佔或者破壞私人財產的條款。
而喻權域則列舉了兩百年來世界憲法史和當代各國憲法後認為,這種修憲的主張違反世界歷史發展潮流,是大倒退,不是「與時俱進」,不是「創新」,而是「復舊」,退回到兩百年前。他認為中國已經簽署了聯合國的兩個人權公約,並已正式加入了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這個公約對我國已具有約束力。如果在我國憲法裡寫進「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條文,可能要受到國際上的恥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