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0] 也文也武:西餐惹事
韋基舜
五十年代仍未有港穗直通火車,火車抵達羅湖後,須自行提著行李步過羅湖橋,再轉乘火車往廣州。當年自己年僅十六、七歲,也正有練舉重,年輕力壯,我們四姐弟妹的行李,全由我一人提著過境。
抵步嶺南大學,註冊入學。在等待開學上課這一段時間,我經常與年紀較我長一歲的九家姐共膳,午膳於校園內泰山飯店;晚飯則坐船過江從河南往長堤大公餐廳進食,日日如是。豈料,引起個別同學對我這種「資本主義的生活」不滿,有同學暗中通知我有人準備對我進行批判。我得悉這消息後,便往找註冊主任楊重光老師(前中學部校長),提出我要返回香港。楊重光老師與多位家兄相熟,他給我一封入學證明函,表示我隨時可以返校上課。
離開嶺大,逕自往先父開設在一德西路的舖店,找著一個伙記陪同我往長堤搭「渡」落前山(今之珠海)。所謂「渡」又稱「拖渡」,是一艘沒有推動機器,由機動小輪拖著往來內河行走的船。船上設有床位「燒豬盆」(四邊用木板圍著,人睡在其中,儼如燒豬放置盆中,故稱「燒豬盆」。四十年代港澳船「尾樓」床位亦為此種式樣。)「拖渡」沒有廁所,站立船頭或船尾小解,須看風向,以免被便溺濺著。是日下午五時在長堤上船,翌日上午十時才抵前山。到最後,立刻搭單車尾落澳門轉返港,申請前往美國讀書。當時美國各大學已開課,我在五一年二月才上課,較一般遲。當年若不是因為晚晚在大公餐廳食西餐,便不會受批,我便不會放棄嶺大,轉往美國讀書,因而改變了一生歷程。如今,皓首回思,不由得慨嘆人生道路,往往身不由己。(西餐館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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