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01] 粵個人遊港半年內辦妥
【本報訊】(記者 梁祖蓮)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希望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廣東省內居民以個人身份來港旅遊的安排。她表示,在四月已成立一個「跨部門協調工作會議」,不時交換資料、檢討及協調各部門在打擊內地訪客在港的違規方面的活動。
對於廣東省居民以個人身份來港旅遊的審批條件,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由於兩地官員近月均要先集中精力處理非典型肺炎,所以稍後才再繼續跟進。但她希望在三至六個月內完成廣東省內居民以個人身份來港旅遊的安排,以刺激內地遊客來港消費。
有議員建議在磋商審批條件時盡量考慮簡單清晰的條件,包括固定職業、良好的經濟狀況、良好紀錄等,葉劉淑儀表示贊同,因為有關旅遊建議,目的是吸引廣東省較富裕及出入境紀錄良好的內地居民。
她又表示,為了更有效地打擊內地訪客在港的違規活動,各執法部門已在四月成立一個「跨部門協調工作會議」,進一步協調各部門的工作。該會議成員由警務處、入境處、海關、懲教署、勞工處、食物環境衛生署及地政總署等部門組成,不時交換資料、檢討及協調各部門在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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