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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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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2] 輝筆而就:不吃野味

梁家輝

 日前筆者有拙文論及吃野味之無益,刊出後欣然發覺廣東省林業局近日亦三令五申,下令除科學研究之外,暫停捕獵、出售、收購、運輸、進出口和擺賣野生動物。

 筆者當然知道這不是拙文之功,但亦可見今次沙士事件令此問題備受重視。

 其實中國早有禁止販賣野生動物的法例,可是只要有利可圖,則殺頭的生意也有人敢做,此理古今中外皆然,實無奈之極。竊以為要花人力物力杜絕不法商人,毋寧教育人民大眾不吃野味,沒有市場需求之時,自然沒有人非法捕獵野生動物,環境生態以及人民健康亦較有保障。

 吃野味可以補身其實乃無稽之談,通常的謬論是「以形補形」,然則短跑高手是不是每天要吃羚羊、獵豹呢?正如小朋友的笑話說:每天吃魚也不代表閣下會自動懂得游泳吧!如果以形補形行得通,嗜吃野味者最需要吃的是豬腦!尤可惡者是說吃野味可提高性能力,我想只有能力特低,或自信心不足的人,才需要這樣進補的吧!當然,吃了也不見得性能力會提高,這恐怕是心理作用,和吃野味可以炫耀自己的身份、財富一樣淺薄無知。因為野生動物乃捕獵而來,其生活環境和病歷連出售者也不知,加上有些受保護動物要經黑市出售,運輸途中生病、感染,又無檢疫,收錢的是不法商人,付錢吃的卻要冒生命危險,這樣做只為滿足吃時的虛榮感和渺茫的補益,是否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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