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7] 《新疆的歷史與發展》白皮書(一)
【新華社北京26日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發表《新疆的歷史與發展》白皮書。白皮書全文如下:
前 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疆)地處中國西北邊陲,亞歐大陸腹地,面積166.49萬平方公裡,佔中國國土面積六分之一,陸地邊境線5600公裡,周邊與八個國家接壤,是古絲綢之路的重要通道。據2000年統計,新疆人口為1925萬人,其中漢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為1096.96萬人。新疆現有47個民族成分,主要居住有維吾爾、漢、哈薩克、回、蒙古、柯爾克孜、錫伯、塔吉克、烏孜別克、滿、達斡爾、塔塔爾、俄羅斯等民族,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和多種宗教并存的地區,從西漢(公元前206年-公元24年)開始成為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五十多年來,新疆各民族人民團結協作,努力開拓,共同書寫了開發、建設、保衛邊疆的輝煌篇章,新疆的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新疆自古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區
在古代歷史上,曾有許多部落、民族在新疆聚居。新疆居民的族屬,從漢代(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開始才有明確的記載,當時主要有:塞、月氏(音:肉支)、烏孫、羌、匈奴和漢人。
塞人,原遊牧於東起伊犁河、楚河流域,西抵錫爾河地區。因被月氏排擠而西遷,一部分退至錫爾河北岸,另一些南下帕米爾,散居各地。月氏人,戰國(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時期活動於河西走廊到塔裡木盆地的廣大地區,秦(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漢之際最為強盛。公元前176年前後,受匈奴的攻擊,被迫向伊犁河流域遷徙,驅走那裡的塞人而居其地。烏孫,最初活動於河西走廊。秦末漢初,受月氏人的攻擊而依附於匈奴,後在匈奴的支持下,襲擊月氏人,並將其逐出伊犁河流域。羌人,最初活動於黃河中上游地區。春秋(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戰國時期,一部分羌人經河西走廊,沿祁連山、崑侖山向西遷徙,從而在新疆留下了足跡。匈奴人,主要是在公元前176年前後進入新疆的。漢人,是較早進入新疆地區的民族之一。公元前101年,漢朝軍隊開始在輪台、渠犁等地屯田,後來擴大到全疆各地,各屯田點成為漢人進入新疆後最初的分佈區域;公元前60年西域都護府設立以後,或為官、或從軍、或經商,進入新疆的漢人連續不斷。
魏晉南北朝(公元220年-公元589年)時期,是中國民族大融合時期,各民族遷徙往來頻繁,又有許多古代民族進入新疆,如柔然、高車、(厭左加口旁)噠、吐谷(音:玉)渾等。柔然,是北方草原古老民族東胡人(中國古族名)後裔,五世紀初興起於蒙古草原,公元402年建立了強大政權,同北魏(公元386年-公元534年)爭奪西域。高車,亦稱敕勒、鐵勒,最初遊牧於貝加爾湖及鄂爾渾河、土拉河流域。公元487年,高車副伏羅部首領阿伏至羅與其弟窮奇率所屬十余萬部落(戶)西遷,在車師前部(今吐魯番交河故城)西北建立高車國。(厭左加口旁)噠,起於塞北(古指長城以北地區),五世紀末東進塔裡木盆地,南攻月氏,建立政權,并越過帕米爾高原,曾一度控制南疆部分地區。吐谷渾源於鮮卑(中國古族名),四世紀初自遼東(泛指遼河以東地區)西遷,逐漸控制了今甘南(甘肅南部地區)、四川和青海地區的氐(中國古族名)、羌等民族,建立政權。
隋(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唐(公元618年-公元907年)時期,突厥、吐蕃等古代民族對新疆歷史進程產生了重要影響。突厥是公元六世紀到八世紀活躍於中國西北和北方草原的古代遊牧民族。公元552年突厥首領土門打敗柔然,以漠北(蒙古高原大沙漠以北地區)為中心建立政權,爾後分裂為東西兩部,為爭奪汗權爭鬥不休。八世紀中葉,東、西突厥汗國相繼滅亡,其後裔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吐蕃是藏族的祖先,六世紀末興起於青藏高原,佔領青海後,開始與唐朝爭奪西域。公元755年,中原地區爆發「安史之亂」(唐代安祿山、史思明發動的叛亂),大批駐守西域的唐軍調往內地,吐蕃乘機佔領南疆及北疆部分地區。
公元840年,大批回鶻人進入新疆。回鶻,原稱回紇,是鐵勒(中國古族名)諸部之一。最初活動於色楞格河和鄂爾渾河流域,後遷居土拉河北。公元744年,發展壯大了的回鶻於漠北建立政權,并兩次出兵幫助唐朝中央政權平息「安史之亂」。公元840年,回鶻汗國因自然災害侵襲、統治集團內訌及黠戛斯(中國古族名)的進攻等原因而崩潰,其部眾大部分向西遷徙。其中一支遷往今吉木薩爾和吐魯番地區,後建立高昌回鶻王國;還有一支遷往中亞草原,分佈在中亞至喀什一帶,與葛邏祿、樣磨等民族一起建立了喀喇汗王朝。自此,塔裡木盆地周圍地區受高昌回鶻王國和喀喇汗王朝統治,當地的居民和西遷後的回鶻互相融合,這就為後來維吾爾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124年,遼朝(公元916年-1125年)皇族耶律大石率眾西遷,征服新疆地區,建立西遼政權,一批契丹人(中國古族名)由此進入新疆。十三世紀初,成吉思汗率軍進入新疆後,把他征服的地方分封給其子孫。回鶻人進一步同化、融合了部分契丹人、蒙古人。
瓦剌,是明代(1368年-1644年)對漠西蒙古的總稱,初分佈於葉尼塞河上游地區,後不斷向額爾齊斯河中游、伊犁河流域擴展。十七世紀初,逐漸形成了準噶爾、杜爾伯特、和碩特、土爾扈特四部。十七世紀七十年代,準噶爾佔據伊犁河流域,成為四部之主,並統治南疆。
十八世紀六十年代以後,清朝(1644年-1911年)政府為進一步加強新疆邊防,從東北陸續抽調滿、錫伯、索倫(達斡爾)等族官兵駐防新疆,他們成為新疆少數民族中的新成員。以後,又有俄羅斯、塔塔爾等民族移居新疆。至十九世紀末,新疆已有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回、柯爾克孜、滿、錫伯、塔吉克、達斡爾、烏孜別克、塔塔爾、俄羅斯共13個民族,以維吾爾族為主體,形成了新的多民族聚居分佈格局。
二、多種宗教在新疆并存與傳播
新疆作為古代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主要通道和樞紐,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種宗教并存的地區。早在伊斯蘭教傳入前,祆教、佛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種宗教,就相繼沿著絲綢之路傳播到新疆,與當地土生土長的原始宗教一起在各地流傳。伊斯蘭教傳入後,新疆不僅繼續維持了多種宗教并存的局面,而且又有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傳入。
在外來宗教傳入以前,新疆的古代居民信仰本地土生土長的原始宗教及由原始宗教發展而成的薩滿教。至今新疆的一些少數民族都還程度不同地保留著原始宗教和薩滿教的觀念及遺俗。
公元前四世紀前後,產生於古代波斯的瑣羅亞斯德教即中國所稱之祆教(俗稱拜火教)經中亞傳入新疆。南北朝至隋唐時期,祆教流行於新疆各地,吐魯番地區尤為盛行。當時的高昌政權專門設置了機構和官員來加強對祆教的管理。新疆一些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歷史上曾信仰過祆教。
公元前一世紀前後,產生於印度的佛教經克什米爾傳入新疆。不久,佛教就在各地統治者的大力推行下,發展成為新疆的主要宗教。佛教鼎盛時期,在塔裡木盆地周緣各綠洲,佛寺林立,僧尼眾多,還形成了於闐、疏勒、龜玆(音:秋詞)、高昌等著名的佛教中心。新疆佛教在造像、繪畫、音樂、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築藝術等方面,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留下了大量珍貴的文化遺產,豐富了中國和世界文化藝術寶庫。
公元五世紀左右,中國內地盛行的道教隨著漢人的不斷到來傳入新疆。但是傳播范圍不廣,主要盛行於漢人比較集中的吐魯番、哈密等地。直到清代,道教才傳播到全疆各地。
公元六世紀前後,摩尼教由波斯經中亞傳入新疆。九世紀中葉,以摩尼教為國教的回鶻西遷新疆後,促進了摩尼教在新疆的發展。信仰摩尼教的回鶻人在吐魯番地區建造寺院,開鑿洞窟,翻譯經典,繪製壁畫,弘揚摩尼教教義和文化。在摩尼教傳入前後,景教(基督教的早期派別聶斯脫利派)也傳入了新疆,但早期傳播不夠廣泛。到元朝(1206年-1368年)時,才因為大量回鶻人接受景教而興盛起來。
九世紀末十世紀初,伊斯蘭教經中亞傳入新疆南部地區。十世紀中葉,信仰伊斯蘭教的喀喇汗王朝發動了對於闐佛教王國歷時四十余年的宗教戰爭,於十一世紀初滅亡於闐,把伊斯蘭教推行到和闐地區。十四世紀中葉起,在察合台汗國(蒙古成吉思汗二子察合台在西域建立的藩屬國)的強制推行下,伊斯蘭教逐漸成為察合台汗國的蒙古人、維吾爾人、哈薩克人、柯爾克孜人、塔吉克人等信仰的主要宗教。十六世紀初,伊斯蘭教最終取代佛教成為新疆的主要宗教。
伊斯蘭教成為維吾爾等民族信仰的主要宗教後,原來主要由這些民族信仰的祆教、摩尼教、景教在新疆隨之逐漸消失,但佛教、道教仍然存在。從明朝起,藏傳佛教還有了重大發展,成為與伊斯蘭教並列的新疆兩大主要宗教。十七世紀後期,伊斯蘭教白山派首領阿帕克和卓借助藏傳佛教的力量,消滅了自己的政敵黑山派和卓勢力,並滅亡了葉爾羌汗國(蒙古察合台汗後代於1514年-1680年間以今莎車為中心建立的地方政權),足見當時藏傳佛教勢力之大。大約從十八世紀起,基督教、天主教相繼傳入新疆,佛教、道教和薩滿教也有了較大發展。這些宗教的寺院、教堂遍布天山南北,有些穆斯林甚至改信了基督教等其他宗教。
歷史上,新疆的宗教雖然一直在不斷演變,但自從外來宗教傳入以來所形成的多種宗教并存的格局卻一直保持下來。現在新疆主要有伊斯蘭教、佛教(包括藏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薩滿教在一些民族中仍然有較大影響。
三、歷代中央政府對新疆的治理
新疆與中原地區的密切聯係由來已久。西漢之初,西域各地處在匈奴統治之下。公元前138年,為擊退匈奴對漢朝邊境地區的劫掠,漢朝派遣張騫出使西域。公元前121年,漢軍大敗駐牧在河西走廊一帶的匈奴軍隊,漢朝在此先後置武威、張掖、酒泉、敦煌四郡。公元前101年,西漢王朝在天山南部的輪台、渠犁等地駐兵數百人進行屯田,并設「使者校尉」地方官員統領之,後「使者校尉」改稱「護鄯善以西使者」。
公元前60年(漢宣帝神爵二年),設置「西域都護府」。當時,匈奴統治層內部發生動亂,駐守西域的匈奴日逐王賢撣「率其眾數萬騎」自願歸服漢朝,西漢王朝委任鄭吉為「西域都護」,駐烏壘城(今輪台縣境內),治理西域全境,西域各地的首領和主要官吏均接受西漢賜予的印綬。西域都護府的設立,標志著西漢開始在西域行使國家主權,新疆成為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一個組成部分。
東漢(公元25年-公元220年)政府在西域先設「西域都護」,後置「西域長史」,繼續行使對天山南北各地的軍政管轄。公元221年,三國(魏、蜀、吳)曹魏(公元220年-公元265年)政權繼承漢制,在西域設「戊已校尉」,治設高昌(吐魯番),後又置西域長史以對西域各地諸多民族進行管理。西晉(公元265年-公元316年)末年,前涼政權(公元301年-公元376年)創建者張駿發兵西征,佔領高昌地區,設立高昌郡。北魏王朝設置鄯善鎮、焉耆鎮,加強對西域的治理。
隋唐時期,中央政府加強對新疆的統治。公元六世紀末,隋朝統一中原,隋煬帝(公元604年-公元618年在位)即位之初,就派遣吏部侍郎裴矩到張掖、武威主管與西域的互市,瞭解西域民情。公元608年,隋軍進駐伊吾,建築城郭,設鄯善(今若羌)、且末(今且末西南)、伊吾(今哈密境內)三郡。
公元七世紀初,唐朝代隋而興。公元630年,原屬西突厥的伊吾城(今哈密)主率所屬七城歸順唐朝,唐朝設西伊州(後改稱伊州)。公元640年,唐軍擊敗隨突厥反唐的高昌(菊去草頭左加麥旁)氏王朝(公元501年-公元640年),於該地置西州,又於可汗浮圖城(今吉木薩爾)設庭州;同年在高昌設安西都護府,這是唐朝在西域建立的第一個高級軍政管理機構,後遷至庫車,改置為安西大都護府。唐朝打敗西突厥後,統一了西域各地,於公元702年在庭州設置北庭都護府,後又升為北庭大都護府,管理天山北麓及新疆東部地區的軍政事務,而安西大都護府管理天山南部和b嶺以西的廣大地區。唐玄宗年間(公元712年-公元756年在位),唐朝又在兩大都護府之上設「磧西節度使」,是當時全國八大節度使之一。
唐朝中央政府對西域各地實行的是藩漢分別管理制度,即在漢民集中居住的伊州、西州和庭州等地,行政上採用與內地一樣的府、州、縣、鄉、裡管理制度;經濟上推行「均田制」(唐朝田制)與「租庸調制」(唐朝賦稅制度);軍事上實行「府兵制」(唐朝軍事制度)。非漢民聚居區,則設置「羈縻府州」,即繼續維護當地本民族首領的行政管理制度,冠以唐朝都護、都督、州剌史的名號,允其以舊俗治理其部眾。同時,還在龜玆、於闐、疏勒、碎葉(一度是焉耆)設軍事建制,史稱「安西四鎮」。
五代宋遼金時期,因中原地區諸朝爭奪統治權而無暇顧及西域,西域出現了幾個地方政權並列的局面。其中主要有高昌、喀喇汗和於闐等地方政權,但它們同中原諸王朝都保持著密切關係。
高昌與喀喇汗王朝都是公元840年漠北回鶻汗國覆滅後,由西遷西域的回鶻人匯同其他操突厥語諸族建立的地方政權,前者以吐魯番地區為中心,後者控制包括天山南部、中亞河中等廣大地區。
回鶻人落居西域及其建立的這些地方政權與中原王朝關係十分密切,喀喇汗王朝的統治者就自稱「桃花石汗」,意即「中國之汗」,表示自己是屬於中國的。1009年,佔領於闐地區的喀喇汗王朝派出使臣向北宋(公元960年-1127年)進獻方物。1063年,北宋冊封喀喇汗王朝可汗為「歸忠保順(後左加石旁)(音:後)鱗黑韓王」。北宋建立後第三年,高昌回鶻就派遣使者42人前往北宋進貢方物。
於闐系塞人居地。唐朝以後,於闐尉遲王族執政,與中原地區往來密切,因曾受過唐朝冊封而自稱李姓。公元938年,後晉高祖遣張匡鄴、高居誨出使於闐,封李聖天為「大寶於闐國王」。北宋初,於闐使臣、僧人向宋朝進貢不斷。
元朝時期成吉思汗完成對天山南北的政治統一。蒙古汗最初設立「達魯花赤」(蒙古官名,意為鎮守官)、「別失八裡等處行尚書省」等軍政管理機構,對西域進行軍政管轄。元朝建立後,在發展西域各地社會經濟的同時,在吐魯番地區設立提刑按察司,以後,又在吐魯番等地建立交鈔提舉司(印鈔機構)和交鈔庫等機構,設置「別失八裡元帥府」以總管派往該地的「新附兵」(元朝以俘降的南宋士卒組成的軍隊)屯墾事務,派兵到和闐、且末等地屯田,在別失八裡設立冶場「鼓鑄農具」。在畏兀兒(元朝稱回鶻為「畏兀兒」)地區實行「計畝輸稅」。1406年,明朝設立了哈密衛,任用哈密當地的世族首領為各級官吏統轄當地軍政事宜,維持中西商貿通道之安全,並對西域其他地區實施羈縻控制。
清朝政府對西域的統一規模和管轄范圍。1757年,清朝平定長期割據西北的準噶爾政權。兩年後,清朝平定伊斯蘭教白山派首領大、小和卓(大和卓波羅泥都、小和卓霍集佔)叛亂,鞏固了對西域各地的軍政統轄。在管理制度方面以1762年設立的「伊犁將軍」統一行使對天山南北各地的軍政管轄,官府駐地在「惠遠城」(今霍城縣境),分設都統、參贊、辦事、領隊大臣管理各地軍政事務。清朝政府依據「因地制宜」、「因俗施治」的原則,對天山北部漢、回族居住區實行郡縣制管理;在伊犁地區和天山南部各地維吾爾族中維持當地的「伯剋制」,但是伯克(突厥語音譯,地方官吏稱號)的任免權歸於中央,並嚴格實行政教分離;對蒙古族和哈密、吐魯番地區的維吾爾族則實行「紮薩克(蒙古語音譯,意為支配者)制」,即冊封王、貝子、公等世襲爵位。清朝政府在官員的任用方面還採取了以滿族為主、各族官員并用的政策;經濟方面,推行以農業為主,農牧並舉的經濟措施,採取減輕賦稅,確定財政定額補貼制度等。清朝統治時期,新疆的社會經濟得到了穩步的發展。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新疆受到沙俄等列強的侵略。1875年,陝甘總督左宗棠就任欽差大臣,督辦新疆事務。到1877年底,清軍陸續收復了中亞浩罕汗國(費爾幹納)阿古柏侵佔的天山南北諸地。1881年2月,清政府收復被沙俄強行佔領長達十一年之久的伊犁。1884年,清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並取「故土新歸」之意改稱西域為「新疆」。新疆建省,是清朝政府對歷朝各代治理新疆的一次重大改革。自此,由巡撫統管全疆各項軍政事務,新疆軍政中心由伊犁移至迪化(今烏魯木齊)。至1909年,新疆省下轄4道,道以下共隸有6府、10廳、3州、21個縣或分縣,新疆行政建置與內地完全一致。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第二年,革命黨人在伊犁策動起義成功,成立新伊大都督府,宣告了清朝在伊犁地區政治統治的結束。民國政府建立後,不斷強化新疆防務。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隨著全國解放形勢的發展和新疆各族人民革命鬥爭形勢的高漲,國民黨新疆警備司令陶峙岳、新疆省政府主席包爾漢宣布起義,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第一兵團在王震將軍率領下進駐新疆。1949年10月1日,新疆各族人民同全國人民一起,迎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綜上所述,自漢朝於公元前60年在新疆設「西域都護府」之後,中國歷代中央政府都對新疆進行軍政管轄。由於歷代統治時強時弱,中央政府對新疆地區的管轄也時強時弱。新疆各族人民積極維護與中央政府的關係,為中華民族大家庭的形成和鞏固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四、「東突厥斯坦」問題的由來
在中世紀阿拉伯地理學著作中,曾出現過「突厥斯坦」一詞,意為「突厥人的地域」,是指中亞錫爾河以北及毗連的東部地區。隨著歷史的演進,中亞近代各民族相繼確立,到十八世紀,「突厥斯坦」的地理概念已相當模糊,在當時史籍中也已基本無人使用。十九世紀初,隨著帝國主義列強在中亞地區殖民擴張的深入,地理名詞「突厥斯坦」重新被提出。1805年,俄國人季姆科夫斯基在使團出使報告中又使用了「突厥斯坦」的名稱,用以從地理上表述中亞及中國新疆南部塔裡木盆地。鑒於兩地歷史、語言、習俗的差異和政治歸屬的不同,他將位於「突厥斯坦」東部的中國新疆塔裡木盆地稱為「東突厥斯坦」,或稱為「中國突厥斯坦」。十九世紀中期,俄國先後吞併了中亞希瓦、布哈拉、浩罕三汗國,在中亞河中地區設立了「突厥斯坦總督區」,於是西方一些人稱中亞河中地區為「西突厥斯坦」,或「俄屬突厥斯坦」,把中國新疆地區稱為「東突厥斯坦」。
二十世紀初以後,極少數新疆分裂分子和宗教極端分子,受國際上宗教極端主義和民族沙文主義思潮的影響,根據老殖民主義者炮製的說法,將不規范的地理名詞「東突厥斯坦」政治化,編造了一套所謂的「東突厥斯坦獨立」的「思想理論體系」。鼓吹「東突厥斯坦」自古以來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其民族有近萬年歷史,「是人類歷史上最優秀的民族」;鼓噪所有操突厥語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民族聯合起來,組成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否認中國各民族共同締造偉大祖國的歷史;叫囂「要反對突厥民族以外的一切民族」,消滅「異教徒」,中國是「東突厥斯坦民族3000年的敵國」,等等。所謂的「東突」理論形成後,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都打著「東突」的旗號進行活動,企圖實現其建立「東突厥斯坦國」的妄想。
從二十世紀初至四十年代末,「東突」勢力在外國敵對勢力的慫恿、支持下,多次製造動亂。1933年11月,沙比提大毛拉等在喀什建立了所謂「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共和國」,但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對下,不到三個月便垮台了。1944年,爆發了反對國民黨統治的、作為中國人民民主革命運動一部分的「三區革命」(「三區」是指當時新疆的伊犁、塔城和阿勒泰三個地區),分裂分子艾力汗•吐烈(原蘇聯烏玆別克人)竊取了「三區革命」初期的領導權,在伊寧成立了所謂「東突厥斯坦共和國」,自任「主席」。1946年6月,「三區革命」領導人阿合買提江、阿巴索夫等撤消了艾力汗.吐烈的職務,將「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改組為伊犁專區參議會,分裂勢力受到了致命的打擊。
新疆和平解放後,「東突」勢力并不甘心失敗。極少數逃到國外的新疆分裂分子和在境內的分裂分子裡應外合,在國際反華勢力的支持下伺機從事分裂破壞活動。尤其是進入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在宗教極端主義、分裂主義和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下,境內外部分「東突」勢力轉向以恐怖暴力為主要手段的分裂破壞活動。一些「東突」組織公開宣揚要通過恐怖暴力手段達到分裂目的。在中國新疆和有關國家,「東突」勢力策劃、組織了一系列爆炸、暗殺、縱火、投毒、襲擊等血腥恐怖暴力事件,嚴重危害了中國各族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並對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9.11」事件發生後,國際反恐怖鬥爭與合作的呼聲日趨強烈,「東突」勢力為了擺脫尷尬的處境,又一次打著所謂維護「人權」、「宗教自由」和「少數民族利益」的旗號,編造所謂「中國政府借機打擊少數民族」的謊言,混淆視聽,欺騙國際輿論,試圖逃脫國際反恐怖主義的打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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