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3] 論壇.美國不應干涉香港立法 放大圖片
美國政府不應該干涉香港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應該尊重香港支持二十三條立法的主流民意。
林友樹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有責任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這是天經地義、義不容辭的事情,也是中國人自己的事情,外國政府和政客是不應該干涉的。
香港特區政府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立法是全面落實基本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也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深層意義所在。基本法第23條在香港特區立法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也是香港的內部事務,任何外國政府或組織進行干涉都是徒勞的,也是中國政府和人民所不能接受的。
23條立法是中國和香港內政
然而,美國務院發言人包潤石及駐港總領事祁俊文先後對香港落實基本法第23條立法提出所謂「批評」。美國白宮接著又發表一份聲明,稱美國政府擔心條例草案的現行條文「長遠而言可損害香港本地的自由和自治」,特別令人憂慮的是草案中有些條文禁止某些「受歡迎團體」的成立,以及在審訊時不能以「公眾利益」作為辯解。並呼籲立法會應修訂有關條文,堵塞漏洞。還稱有關立法的爭論表明香港邁向全民參與民主的重要性,香港領導人應考慮全民普選云云。
對此,中國外交部隨即發表聲明反駁,指有關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是香港特區政府經過廣泛深入的公眾諮詢,草案內容已保障了基本法給予香港居民各項權利和自由的原則,符合兩項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規定。那些所謂這項立法危害香港自由的言論是站不住腳的,而香港特區政府落實基本法第23條,是中國和香港的內政,關美國何事?美國人有什麼資格在香港立法問題上指指點點、說三道四呢?
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回應美國白宮發言人對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關注時表示,香港為23條立法是憲法上有規定,也是高度自治範圍以內的事;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也是按基本法辦事。她重申,立法完全不會影響香港的基本人權和自由。香港絕對不會硬性取締一些「受歡迎」的組織,有關的禁制機制也不是針對任何組織;至於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政府已研究很多普通法地區條例,發覺他們均無此條款;而有關保障國家機密的條款,亦是在維護國家利益和資訊自由方面取得平衡。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23條立法保障國家安全與政制檢討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後者在基本法中已有循序漸進的規定,並提醒駐外人員應明白及尊重「一國兩制」。
應明白及尊重「一國兩制」
據報載,美國有一些人出於典型的霸權心態,一味在23條立法上無理干預。老牌的反華政客、美國眾議院「政策委員會」主席考克斯放言,將在眾議院提出所謂「譴責」動議,指責香港政府23條立法「嚴重損害思想、表達和集會的自由」、「未來數星期,受壓於北京的香港政府將會提出一項令香港民主倒退和把自由表達變成罪行的損害性立法」。本港某報還說,美國參議院亦計劃提出「相同議案」、「參眾兩院將聯手力阻港府訂立惡法」。這些說明美國一些政客對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進行無理干擾和胡鬧,須予駁斥和反對。
香港人權自由得到保障
香港雖然實行「一國兩制」,但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絲毫不能例外,否則基本法不會作出明確規定。香港決不可以放棄對國家安全的義務承擔。美國一些政客和本港少數「民主派」人士藉口影響言論自由、人權而反對和阻撓23條立法,其目的是希望香港完全不設防,可以隨時成為「反華亂港」的活動基地。
作為一般香港市民,他們行使自由權利同危害國家安全不沾邊,根本不會有任何懼怕和憂慮。基本法就23條立法是為保障國家安全,限制、禁止的只是極少數顛覆分裂國家的罪行,與一般市民的民主權利和自由完全無涉。因此,廣大市民對23條立法不但不感到憂慮,而且予以認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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