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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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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1] 韋明浩勿信口雌黃

倪 澤

 英國外交部發表聲明,關注香港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中有關取締禁制組織的條文,聲稱不符合一個兩制的原則。英國外交部次官韋明浩表示,有關條文與內地法律掛鉤,令兩個法律制度界線變得模糊,不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

 其實,《國安條例》中有關取締組織的權力、沒有公眾利益的辯護理由以至煽動性刊物罪,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它們都存在於港英政府遺留下來的現有法例中。按照韋明浩的邏輯,港英時期保留這些法例,不會令「有關條文與內地法律掛鉤」,而香港特區制定《國安條例》保留這些法例,就會「令兩個法律制度界線變得模糊」了?這是什麼邏輯?

 正如特區政府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坦言,保留了這些法例顯然也不會如某些人所稱,會對人權造成影響。韋明浩對《國安條例》說三道四,也應該對香港回歸前的法律作一點了解,勿隨便信口雌黃,這太不負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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