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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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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2] 何婆婆打贏官司無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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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賽雲對於官司獲勝感到高興。(劉國權 攝)

本報記者 黃錦佳

 「好開心,好開心,不過今晚不會加菜慶祝,因為無錢;除非你畀錢我啦!」在是次公屋租金訴訟中的勝訴人何賽雲對記者打趣說。

 何賽雲現年七十三歲,居於葵涌h秋葵樓一個三百多呎的單位,每月依靠七百零五元生果金,以及月入八千元、當貨車司機的幼子供養過活;但她的公屋單位租金達二千一百一十元,租金與入息中位數比例達百分之二十四點二。

打官司眾叛親離

 子女入息不穩,但公屋如欠租逾兩個月,便會被撤銷居住權。何婆婆每月二十一號或二十五號便會設法籌錢交租,甚至不惜向街坊舉債。她說:「我與子女同住,又不符合申領綜援資格,但又無法申請租金援助,無法取得租金減免。我也是沒有辦法才去告政府。」

 雖然已「取得勝利」,但何婆婆並沒有記者預期中的歡顏:因為是次入稟的「壯舉」,令她與幼女及街坊關係轉差。去年十月訴訟曝光,幼女與何婆婆斷絕來往,甚至連給予何婆婆的不定期家用亦告終;街坊又埋怨何婆婆「搞事」,不停地揶揄她。何婆婆曾經躲在家中,足不出戶,箇中滋味猶如「啞子吃黃連」。

 當提及如何修補與女兒及街坊的關係,何婆婆仍然餘怒未消地說:「我不會告訴她:唔通我前世未畀人鬧過咩!我不會理其他人(街坊),他們喜歡怎樣便怎樣。我之前畀人當怪物,但我又無問過他們乞一毫子。現時我只望減租,不用再捱貴租,平平安安過日子。」

 她更不忿地說:「早十年我就唔驚貴租,因為我仲可以工作,可以賣點心,但現時我沒有能力了。」根據法庭裁決,何婆婆租金可以由二千多元減至一千五百二十九元,省回五百八十一元。

王女士:租金升鬙|倍

 另一名公屋居民王女士,曾經申請法援控告房委會,但未被列入代表個案,不過同樣歡迎判決。王女士原居於梨木樹h,後因屋h重建而遷入安蔭h,但租金由原來的五百三十元急升至二千零五十五元。她說:「升了幾乎四倍,好難負擔。雖然我與一子一女同住,但兒子只是油漆散工,這兩個月沒有家用添;女做售貨員,月入五千元,但每日要到港島區返工,申請政府各種援助又不合資格。」

 王女士目前依賴積蓄過活,所以希望房委會可以即時減租及退回超收租金。她不諱言:「我現在成副身家只餘二萬多元,連衣服也不敢買多件。如果房委會退回多少,當然可以減輕負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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