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7月12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港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7-12] 業界政黨促減租

放大圖片

公屋居民到立會門外請願,要求減租。 (資料圖片)

 【本報訊】多名房委會委員均促請房委會,依照法庭判決削減公屋租金。房委會策劃小組成員兼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個人希望政府不要企圖利用上訴,以拖延減租;應該立即檢討租金,使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的比例下調至一成或以下。他認為,租金高於入息中位數一成的租戶,都應該可以依法獲得減租,不過減租是否有追溯期,房委會必須退回超收租金,他則有所保留。

 房委會財務小組成員廖成利表示,如果房委會決定減租一成,一年會少收十億,加上退租,損失更大。房委會要考慮加強節流和裁員措施,否則房委會的儲備,三年內就會用盡。他表示,例如將商業收益一半上繳的做法取消,令房委會有更多的金錢以供運作。

審慎研究退回租金

 房委會租住小組委員兼香港房屋政策評議會總幹事葉肖萍,要求房委會租住小組即時舉行會議,正式落實租金檢討的工作。她批評房委會一直以凍租「逃避減租的現實」,是「有法不依」,漠視法律精神。因此,公屋居民目前雖然勝訴,但只是開展了重要的第一步;「狡滑」的房委會可能會拖延租金檢討步伐,因此各界仍需要緊密合作,令法庭判決得以執行。

 立法會三大黨派:民建聯、自由黨及民主黨都促請房委會減租。自由黨房屋事務發言人楊孝華表示,房委會應尊重法院判決,重新檢討公屋租金水平,將租金佔住戶入息中位數比例向下調,達致符合法定水平。至於房委會應否退回多收租金,則需要審慎研究。

立會應重審條例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及行政學系副教授劉國裕認為,政府應盡快游說立法會重新審議有關條例,否則公屋減租壓力,長遠來說只會愈來愈大,令房委會的財政壓力亦隨之而愈來愈沉重,難以維持公營房屋服務水平,造成惡性循環。

 另外,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雖然判詞中沒有直接指明房委會需要退回超收租金,但房委會有責任這樣做。他說:「這並不是單單一個法律的要求,而是作為一個良好的政府,你沒有理由因為自己做錯事反而獲得益。」張達明認為,居民有權追溯過去幾年多繳的租金,如果房委會拒絕,居民可以再度尋求司法覆核。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