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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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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6] 撤回邊境建設稅

倪 澤

 港進聯立法會議員與特首董建華會面時,要求政府撤回十八元邊境建設稅(當初叫做離境稅),免窒礙兩地溝通。港進聯主席劉漢銓表示:「既然有自由行,就唔應該�戚輕鉿P深圳兩地加重障礙,你來我往大家係好朋友!」

 當局開徵新稅種的邏輯十分奇妙。在計劃開徵銷售稅時,當局強調,目前世界上有超過一百二十個國家及地區開徵銷售稅,與香港鄰近及競爭的地區亦有開徵,所以香港開徵銷售稅勢所必然;在計劃開徵邊境建設稅時,由於全世界都沒有類似的徵稅安排,當局又強調,不能因為外國沒有先例便不徵收該稅項。這種自相矛盾的邏輯,令人匪夷所思。

 現在由紅磡至羅湖的九鐵過境收費達三十三元,已變相徵收離境稅。正如民建聯議員劉江華說:「九鐵已有離境的收費,如果政府開徵邊境建設稅,加幅就是百分之六十;現在經濟環境那麼差,加百分之六都鬧到飛起啦,開邊境建設稅講不講得通?」

 政府預算開徵邊境建設稅,可為庫房帶來額外約十億元的經常性稅收。這數目正如市民形容「雞碎咁多」,無補於事。例如,政府每年的署任津貼(上一級官員放假由下一級官員署任)就達七億元,其他如遊埠津貼、子女教育津貼、冷氣津貼……五花八門,不勝枚舉,只要取消其中一、兩項早已不合理的津貼,就無須開徵邊境建設稅。加稅的目的,如果是為了填補公務員豐厚的薪酬福利開支,似乎與本港目前的經濟環境脫節。

 提供和改善過境設施方便市民本是政府的責任,實無理由再以「邊境建設稅」之名向市民開刀。多年前,由港商參建的深圳聯檢大樓,原本也計劃向過境的香港同胞徵稅,結果由中央一筆過連本帶利償還參建商,免除了「一國」之下過境要交稅的笑話。

 況且,中央政府為了支持香港的經濟復甦和發展,採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例如CEPA和開放內地居民自由行等。本來,香港應該配合中央的挺港措施,加速兩地人流和資金流,但卻奈何以徵收離境稅設立人為藩籬障阻。這怎能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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