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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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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7] 論壇.議員鼓吹台獨並非「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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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紹爾:立法會議員鼓吹分裂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違反了誓言,這不可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王紹爾 九龍城區議員

 立法會議員不同一般香港市民,立法會議員發誓定當擁護基本法,基本法序言中有「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規定。劉慧卿在研討會期間聲稱:「台獨與否事關台灣前途的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這明顯有分裂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之嫌,違反了立法會議員的誓言,這不可與「言論自由」混為一談。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參加台獨組織「群策會」舉辦的研討會,發表為台獨張目、分裂祖國言論,遭到本港社會廣泛猛烈抨擊。有人以贊成台獨是「言論自由」而為劉慧卿辯護,這是站不住腳的。

 劉慧卿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究竟可否參加台獨組織舉辦的活動並發表台獨言論?

議員鼓吹台獨違反誓言

 答案顯然是不可以。立法會議員不同一般香港市民,立法會議員就任時的誓言規定:「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當然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是,劉慧卿在出席這個研討會期間聲稱:「台獨與否事關台灣前途的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這明顯有鼓吹「台獨」和分裂祖國之嫌,違反了立法會議員的誓言。

 基本法第79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這包括其中第7款:「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由於劉慧卿鼓吹台獨有違反誓言之嫌,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要提出譴責動議,若三分之二議員通過譴責動議,劉慧卿將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基本法對違反誓言的議員有這樣嚴格的剝奪議員資格的機制,正說明議員的言行絕對不可以違反基本法序言中「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的規定。

劉慧卿被捧為「最佳女主角」

 這次研討會是台灣「獨派」人物的大集會,除了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白樂崎和前日本東京外國語大學校長中嵨嶺雄兩個外國人之外,出席研討會的近七百人中,絕大多數是「李登輝學校」的學員,「群策會」的成員,以及台聯黨的支持者。這次研討會的主辦者有意利用香港的「七一遊行」,來唱衰「一國兩制」,進而表達抗拒「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政治立場。台獨勢力大做香港文章,一為明年選舉,二為試圖在各地華人社會拉攏支持台獨的力量,香港是他們的重點目標。

 如此兇險的局面,如此渾濁的污水,本來香港人士慎勿沾手,香港立法會議員更不應趟混水。即使只是出席會議,便是借了自己的膊頭給台獨勢力上位,結果是水洗也洗不清。更何況劉慧卿不僅趟混水,而且主動「擁抱台獨」,露骨地與頑固「台獨」分子沆瀣一氣,互相唱和,共同鼓吹台獨和抹黑「一國兩制」,以致台灣傳媒形容劉慧卿是會場的另類「最佳女主角」。

 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劉慧卿身為立法會議員,即使不是官員,但仍然具官方身份,所以出席會議,已經身份不合,而且有關人士在會議中,就最敏感的台灣主權問題發言,是「十分不智」。梁振英說:「大家都知道呢個會嚗蟡x詞係咩洁A政治有好多字埵瘨洁A係姿態洁C」梁振英建議如果劉慧卿等人想討回公道,應申請將會議紀錄公開,讓公眾審視。

研討會實施「台獨」「港獨」合流

 呢個會嚗蟡x詞係咩洁H是要發揮合縱連橫之效,擴大分裂勢力,實施「台獨」、「港獨」合流,共同抗拒一個中國原則。「群策會」會員在會議上公開提出「港獨」主張:「香港應當爭取為獨立主權國家,中國與香港是兩個不同的獨立主權國家」、「香港是另一個國家」及「兩岸三地,一邊一國」等。大會還向每位與會者派發了由李登輝與中嵨嶺雄合著的《亞洲的智略》一書,內有「由『中華民國在台灣』進展為『台灣中華民國』」、「『一個中國』主張已無法通行於世界」等章節。中嵨嶺雄在演講中,也污衊香港回歸是「歷史上的錯誤」。

 劉慧卿身為立法會議員,卻主動配合「台獨」、「港獨」合流。可見,這絕非什麼「言論自由」的問題,而是與台獨勢力勾結,共同分裂祖國的行為。這完全違反了立法會議員的誓言,劉慧卿的議員資格,也必然受到市民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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