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30] 不能容忍議員違誓
洪錦鉉 城市智庫召集人
最近,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參加由「台獨」組織「群策會」舉辦、由李登輝主持的「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研討會。李登輝主持此次研討會可謂是司馬昭之心了,其目的,明顯是想借抨擊「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情況,並為「台獨」勢力造勢。
以劉慧卿的「智慧」,怎可能不知道這個顯淺的政治道理?以她對時事的了解,怎可能不知道「群策會」的綱領聲明了「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且「台獨」分子李登輝擔任該會的董事長?在這個大前提下,她出席是次的研討會到底是主動獻身表示支持、或是心甘情願被利用、或是其他原因,她心知肚明了!
對於劉慧卿出席「台獨」組織的研討會並發表支持「台灣」的言論,本港輿論紛紛提出批評,有的直指她違反就職立法會議員時所發的誓言。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宣讀以下誓詞,「本人,×××,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聽劉慧卿在研討會上的發言,可見其發言不盡不實,刻意瞞騙台灣民眾。在與會的香港人士中,只有劉慧卿公然聲稱,台灣「獨立」與否事關台灣前途問題,應由台灣人民決定。這與《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相違反,涉嫌違反宣誓。香港的執法部門應重視。若是立法者可以不守法,執法者可以不執法,香港法治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