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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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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0] 區域法律服務「做不完」

 何志強說,CEPA協議實質對法律業實質有多少商機,要視乎內地法律業開放程度,及如何利用香港作一個平台去拓展內地市場。無可否認CEPA協議能提供先走一步的作用,壯大兩地法律服務業互補性,香港及內地宜利用先機。

年青律師發揮機會大

 他進一步說,外資企業進軍內地市場者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亦相應上升,造成兩地之間的法律服務正在增加,亦使法律服務業變成區域性法服務,無論本港或內地法律業者皆有「做不完」之勢。CEPA協議容許聯營,本港及內地客源會相增加,缺少任何一方不能成事,所以兩地法律業應更緊密合作,一同走區域性法律服務,更可進一步鞏固及強化本港法律服務中心的地位。

 然而,他認為,本港律師能否受惠則要視乎市場需求而定。CEPA容許本港律師到內地「打工」,年青或剛畢業的律師的發揮機會較大。不單就業層面,法律服務領域層面亦會擴大,料法律業在各個商業領域層面拓展後,會再作投資及聘用律師。

在粵港商眾業務需求勁

 至於本港律師應針對那些行業或那些地區,他說,需視乎個人決定,港商佔內地投資近50%,而該五成中則有50%是投資在廣東省,該地區對法律業需求強勁。政策只是提供一個大推動作用,法律服始終屬於市場經濟。

 至於人民幣支薪及付律師費,何志強則說,人民幣兌換情況已經改變許多,內地工作律師收取人民幣,在當地生活基本上不會有問題,而律師行收取的律師費,則可以透過銀行電匯回港。

 他亦告誡年青同業,若有意到內地工作不要介意薪酬問題,最主要是爭取機會了解多內地。事實上,有同業到內地工作,內地律師行給予的薪酬與本港基本上可以看齊,所以年青同業到內地發展不妨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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