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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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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7] 重新評估邊境建設稅

青 言

 特區政府在2003至04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計劃開徵邊境建設稅。鑑於特區財政赤字嚴重,在推出財政預算案之時,經濟復甦的前景仍不甚樂觀,開徵新稅項是合理的做法。不過,自簽訂「內地與香港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以及內地進一步開放個人來港的限制後,開徵這稅項的安排需要作重新評估。

 邊境建設稅將妨礙兩地更緊密的往來。CEPA的簽訂,盡量為香港提供方便,移除了兩地間的阻隔,但在香港方面,若實施邊境建設稅,在兩地往來上自我架起障礙物,這在情在理都是不當的做法,故此,撤回邊境稅,可以令兩地在人流、物流以及經濟流都得以順暢流通。

 其實,在經濟長期低迷時,開徵一些對民生較少影響的稅項如邊境建設稅可算是合適的。不過,特區政府坦言這稅項每年只會為庫房帶來約十億元的收入,相比起達八百億元財赤的數字,實在是杯水車薪。不過,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香港底下,經濟復甦的勢頭強勁,內地不斷有大量熱錢湧入香港,如購買香港房地產、股票,亦為零售業、酒店業以及娛樂事業帶來很大的商機。內地放寬個人來港的限制,並且更由廣東等地擴展至北京以及上海等城市,將為香港的經濟打下強心針。而這些經濟收益,將可為庫房帶來不少的收入,因此,政府打算以邊境建設稅作為補貼財赤的目的,不但不復存在,而且會反過來因小失大。

 珠三角經濟區將會是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的龍頭,故此,在這個經濟區內,不應豎立關卡,阻礙地區的融合;而且,香港亦不應只採取保護主義,相反,應積極協助珠三角的發展,進而成為互惠互利的局面,故此,撤回邊境稅是消除粵港合作障礙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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