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4] 文匯社評:適度完成維港填海利大於弊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與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維港填海問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重申填海工程理據的同時,也表明政府對如何處理維港填海事宜持完全開放的態度,期望由立法會舉辦公聽會,收集市民和專家意見,以就如何縮窄填海範圍達成共識,作出決定,使有關工程可以恢復開展。政府的這個建議,值得各界重視。
當政府對維港填海取態不夠開放之際,社會輿論較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要求重新檢討填海計劃,這是很自然的。但當政府態度已經完全開放,決心廣納民意後,社會應該更多地具體討論解決問題的方案。事實上,過去一段時間,社會上一般性議論保護維港者多,實際討論工程及修改方案者少。現在是一個適當的時候,詳細展開討論,讓公眾廣泛了解工程的利弊得失,以尋求共識,作出取捨。
大體說來,擺在政府和社會面前有三種選擇:一是完全按照政府現有的規劃完成工程,不作任何改動;二是取消所有工程,維持維港現狀;三是適當調整規劃,縮小範圍,使工程能夠在較多人支持下得以完成。實際上,任何一種選擇都有利有弊,從「兩害相衡取其輕」的角度來看,第三種選擇是中間落墨,利大於弊,大家應該朝此方向尋求解決方案。
作為整套填海計劃的延伸工程,中環和灣仔填海計劃需要繼續進行,主要理由有兩個:一方面是改善交通,另一方面是修補美化維港。通過填海興建中環灣仔繞道及相關的連接道路系統,解決中區商業心臟地帶的嚴重塞車問題,確有必要。任由商業效率受到影響,任由市民飽受塞車之苦而置之不理,絕非是理性負責的態度。同時,中環灣仔填海計劃共有五期。在前三期完工之後,海岸線凹凸不齊,極為難看。在很大的程度上,後兩期填海工程與其說是填海,不如說是修繕殘缺不全的維港海岸。改善現時的海濱環境,也是保護維港的應有之義。興建海濱走廊,美化海旁,方便市民親近維港,漫步欣賞維港景色,也有值得支持的理由。
如果完全停止維港填海,且不說已經簽訂的商業合約要作出巨額賠償,改善交通和修補美化維港的問題也無從談起。規劃建築界的專業人士說得有理:「食滯了也不是甚麼也不吃,最少吃消化餅才會舒服。」如果因噎廢食,一刀切反對填海,社會將承受更大的代價。當然,在社會反對填海情緒高漲的背景下,原封不動地實施原有填海計劃也不可行。目前尖沙咀海旁的長廊闊度為十二米,而中環填海區則有九十米。當局如果縮減長廊闊度,明確取消商業用途的填海面積,繼續填海工程,相信會得到更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環保與填海是極富爭議性的問題,也是一個很感性的話題。當局作出任何一種選擇,都不可能得到百分之百的支持。政府所能夠做的,是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盡力尋求大多數人的共識。政府希望舉辦公聽會,是一個有建設性的提議。立法會議員、有關的環保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不能只滿足於一般性的表態,而應該提出並討論具體建議,共同找出具有可行性的方案。這才是妥善解決維港填海問題的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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