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3] 應總結鬧笑話的教訓
李 文
維港巨星匯變成了香港搞笑大會演,引起了議員的關注,有些議員已經要求主事者詳細交代組織維港巨星匯造成笑話成籮、管理和協調混亂的原因,並總結經驗,改善體制,避免類似搞笑事件再度發生。
曾參與部門脫身看熱鬧
由始至終,主事者都不認為政府和美國商會都沒有組織營運歌唱大騷的專業經驗,都沒有把困難考慮清楚,也沒有考慮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充分利用香港原有的有利因素。有些人以為,政府的責任是出金錢,以後跟進的工作,就是交給美國商會。至於一億元怎麼用,怎樣監督實際運作,政府如何協調跟進有關工作,都沒有具體考慮,即使出了事情之後,政府仍然是旁觀者,沒有想辦法介入解決問題,把維港巨星匯辦好,讓納稅人和廣大香港市民都滿意,像一億元花出去之後,在全球起到宣傳香港正面形象的效果。恰恰相反,曾經參與的部門紛紛設計脫身,彷彿與自己無關,袖手旁觀看熱鬧。
美國商會應對特區政府負責
一位曾經舉辦過外國歌星來香港演唱的專業人士說,美國商會拿了一億元,他應該要對特區政府負責,定期通報情況,特區政府也要監察運作情況,隨時作出協調。但是美國人的習慣是,最重要把管理權握在自己手�堙A不想讓別人監察,也不想香港人參與。香港有很多有豐富舞台演出和推廣宣傳的公司,也有很多本地傳媒,這是辦好歌唱大騷的條件。美國商會根本不和他們合作,也不同香港多數傳媒接觸,商量把工作做好。結果,美國商會找了一間只有邀約外國演出團體的公司,主管有關工作,以為萬事大吉,豈料這公司沒有推廣售票的經驗,不知道要提前六個月就要策劃售票工作,臨急臨忙上陣,自然售票成績很差。同時,他們以為設立了一個網站,就可以代替香港的宣傳工作。也不在香港的平面媒體打廣告,以為在地鐵站登一些廣告就可以了。
主事官員慷公家之慨
在世界上,從來也沒有像香港那樣,一口氣邀請很多個外國歌星連續三個星期做十六場大騷,而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售票。這說明,美商會對於演出文娛商業的市場運作十分外行。最妙的是,特區政府的原意是透過邀請外國歌星宣傳香港,宣傳動感之都,但是,主辦機構和外國歌星簽訂合同,規定這是第一首歌可以拍照,其餘時間不拍照,也不開記者招待會。結果,本地記者不可能拍到歌星精彩演出的片段。在現場,還有驅趕記者的鏡頭,這使得香港記者十分不滿,無可能報道巨星匯的正面消息,負面報道多多,主辦方面又不作補救,改善安排。結果,本地的消費者,只有財力觀看一兩場表演,美歐日遠洋的樂迷知道香港有巨星匯,在短期又不可能動身來香港觀看。經驗告訴我們,以後政府不應該當一個經營者,也不應該在財政上對某個項目包底,只宜在場地租賃費作出優惠,做一些協調組織的功夫。政府主辦歌唱大騷,外國的歌星知道政府唔衰得,必然吊起來賣,索取天價,主事的官員拿公帑搞節目,為求成事,也會慷公家之慨。
官員看一億元不是錢
主辦者對於市場消費者的口味完全掌握不到,選擇錯誤了。投資推廣署,過去花錢以百萬計,沒有人監督,這一次,有關官員口氣很大,對於大鬧笑話不以為然,還公然說,「整個開支不過是一億元」,彷彿一億元不是錢,這種大少爺亂花錢的作風,也不能繼續下去了,應該設立一個機制,禁止政府舉辦一些應該由民間來舉辦的文娛活動,即使資助也要有個限度,有所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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