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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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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6] 平機會指炒余僅僱傭糾紛

 【本報訊】(記者 劉偉仲)平等機會委員會向特區政府提交的文件指出,主席王見秋認為余仲賢並沒有充分了解行動科總監角色,遂決定盡早終止雙方僱傭合約。平機會認為,盡早將余解僱是恰當的做法,這僅僅是一項勞資糾紛。

 平機會主席王見秋前主席胡紅玉明日會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就解僱余仲賢事件進行討論。平機會昨日去信政府,就解僱余仲賢作出進一步的解釋。信中指出:平機會於今年6月聘請余仲賢出任行動科總監後,機構內兩個行動科隨即進行了合併工作,對行動科總監的工作要求也出現了改變。新主席王見秋檢討後,認為行動科總監應更專注於調查投訴和調解方面的工作,因此,平機會要求余仲賢就其處理投訴的經驗,提供更多資料。

 平機會認為,余仲賢一向致力促進人權,不過,平機會關注的是余仲賢並未充分了解行動科總監的角色。信件指出,王見秋在與平機會委員及高層人員商討後,決定終止余仲賢的合約。

 信件中又表示,王見秋委任兩名平機會委員,檢討這個組織的角色及未來路向後,認為可能對部分職位作出改動,重新調配資源;故須於余仲賢上任前,盡早終止合約及所承擔的一切法律責任。加上考慮到余仲賢當時尚未從北愛爾蘭來港,因此盡早提出以兩個月薪金補償去終止合約是適當的做法。

 平機會表示,曾收到余的律師的來信,聲言要採取法律行動,並提出一些要求。平機會曾致函余的律師,但未獲回覆。由於余仲賢向新聞界表示,不接受兩個月薪金作為補償,故該會仍在等候余的回覆,了解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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