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9] 不能把政改方案強加給中央
蕭 平
英文《中國日報》(香港版)今天發表署名文章,譯載如下:
猜測「四大護法」的言論是否代表中央並無意義,但他們畢竟說破了一個被某些政客刻意回避的關鍵點,即北京是香港政制檢討的直接參與者和最終決定者,誰也不能把政改方案強加給中央。
政制檢討的最終目的是設定2007年以後香港的政治體制,這不是港人想怎麼定就怎麼定的。首先,香港是「一國兩制」下中國的一個自治地方,是區域層次的政權,而非獨立的政治實體,不能擺脫「一國」的約束任意選擇政治體制。許崇德先生認為「自決」等於「獨立」,就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的。如果香港的政制設計足以抗衡中央的主權地位,那就不是「兩制」而是「兩國」了,因此,中央必須從一開始就要予以關注和必要的指引。其次,基本法明確規定,香港政制檢討的方案,經過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和行政長官同意後,最終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這就是說,如果不讓北京參與,最後呈報的方案也可能只是一張廢紙。
如此重大的政治決策,「民主派」卻先斬後奏夾硬來。他們採用先聲奪人、先入為主的策略,直接提出07年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和08年全面直選立法會的方案,未曾啟動檢討程式就已經把行政長官和中央政府逼到了死角。他們的如意算盤是,把目前特區管治中的問題一古腦歸咎於基本法確定的現行政制,開出一張普選的藥方造勢宣傳。然後,借助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不滿情緒,先拿下明年立法會過半議席,再通過他們激進的政改方案。那時生米煮熟,行政長官和中央政府豈能不就範!
「四大護法」在關鍵的時刻講明關鍵的問題,有言論形容這是對「民主派」「冷水照頭潑」,讓他們稍許清醒。北京不是隨意揉搓的麵團,拋開中央,不講程式,甚至連討論政改的「圓桌會議」都不許北京來人聽,「民主派」無論提出什麼方案,都是白費氣力。而市民大眾明白了這一點,便不會盲目跟風,「民主派」挾持民意也就難上加難了。
政制檢討事關中央與特區、「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有了23條自行立法不果的前車之鑒,中央的「話事」權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這與基本法循序漸進的原則一樣,也是一條不可逾越的底線。有人故意遮掩這一點,所以「四大護法」才要站出來說給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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