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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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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3] 建立民間溝通橋樑

梁劉柔芬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

 七月一日五十萬人大遊行後,陸陸續續出現多次遊行示威,大學生的罷課、的士小巴的罷駛、魚市場的罷市……社會上似乎出現動輒便聚眾遊行示威的現象,似乎是先給政府一個「下馬威」。

 無可否認,遊行集會是表現我們擁有的人權和自由,但是連綿不絕的遊行示威,猶如風暴地震般,只會隨時可以把香港的「動感之都」變成「動亂之都」。

民生困頓何談凝聚

 香港大學早前公布一項有關社會凝聚力的調查,以家訪問卷形式,訪問一千零五十四分名市民;結果顯示,受訪市民認為破壞社會凝聚的罪魁禍首是特區政府。調查亦發現,失業問題最破壞社會凝聚力,其次是負資產、青年失業和貧富懸殊問題。

 加上香港大學、中文大學的多次民意調查,均顯示行政長官董建華的評分徘徊在危機線上,整體評分總在四十五分以下;對於特區政府的表現方面,大部分受訪者在每次的訪問更表示不滿意。

 的而且確,三餐溫飽和一份穩定工作是我們的基本生活需要,倘若連基本的需要也無法滿足,如何談論甚麼的社會凝聚?!

 社會凝聚力來自市民的參與和支持。市民對政府的抗拒,結果每當有問題或不滿、不快的出現,遊行示威很自然地便成為解決問題的第一個步驟,不作他選了。

加強溝通

比遊行示威有效

 但是先來一個「下馬威」是否可以把問題解決了?還是選擇一個好好的溝通橋樑才是有效呢?

 正如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曾在一個公開場合上言道,民間團體或組織是可以擔當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對加強兩者溝通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擔當著政府的重要伙伴。

 民間團體是可以建立社會網絡及宣傳正面價值的途徑,政府應積極發展義務工作,希望市民亦多參與推動社會凝聚力,發揮互助精神。

 筆者認同,我們需要一個有效的民間團體橋樑,這樣地,市民的不滿便能「有冤有路訴」,並且得到滿意的答案和跟進的承諾,不止於只認同遊行示威才是唯一解決方法。故此,現在身兼民間團體之成員人士必須自省:自己是否已「有效地」當上此橋樑職責?所屬團體又是否目標鮮明、工作清晰?

 同時,筆者亦同意,身為領導層,應不妨打開耳朵,多聆聽、廣納不同意見聲音,以對話代替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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