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6] 立會內外:吳靄儀閉門會議「唔開又開」
本報記者 明言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開會,邀請律政司司長解釋梁錦松的個案。說起這次會議,原來在會議日期,以至會議形式,一直都流傳著兩個版本。至於哪個版本最接近事實,則難有結論。
話說政府昨日決定公佈不起訴梁錦松,為了顯示尊重立法會,政府原來建議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午召開會議,由律政司的官員向議員簡介政府的決定。據稱,政府昨日早上曾聯絡該委員會主席吳靄儀,希望可以舉行會議。
但會議最終並沒有舉行。據稱,根據以往做法,政府聘請的法律專家,他們提供的意見,一般都不會公開,因此,政府希望可以舉行閉門會議,讓官員及議員都可以暢所欲言,亦不會違反一貫的做法。不過據了解,身為主席的吳靄儀堅持要突破常規,舉行公開會議。同時,她亦質疑昨午原定召開會議是否有「迫切性」,要在這麼急的時間就通知開會。結果,會議最終「拉倒」,亦白白浪費了政府的「美意」。
但到了昨日下午,吳靄儀卻又公開表示,會議由立會秘書處安排中,而她的助理回應查詢時就指吳亦希望昨日可以開會,反而今日吳原有個約會,現在為了開會需取消有關約會。本報曾嘗試聯絡吳靄儀,希望她可以就「誰不想開會」或者只想開「可以在公眾面前曝光的會議」作出澄清,但她一直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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