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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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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2] 文匯論壇.擴闊「長者自願返鄉養老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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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耀忠:香港長者不能滿足回鄉養老的願望,最大阻礙是有生果金離港期限及醫療服務問題。

楊耀忠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長者曾為我們的社會、經濟、教育、文化傾注過心血,貢獻良多。當他們垂垂老矣之時,我們實在不該對他們的安老選擇有太多的留難。對於「長者自願返鄉養老計劃」,政府應積極展開研究,並加以推廣。

 人口老化是一個國家、地區經濟發展到某一特定環境下的必然產物。人口老化將造成生產能力的縮減,令經濟萎縮及失調。然而,非常不幸地,我們今天恰恰面臨著這個嚴峻的課題。

 香港人口的急速衰老帶出了未來經濟發展和社會福利的隱憂。勞動人口的不斷下降,受撫養人口的不斷上升,特別是長者人口的大幅上升,將對社會福利,長者服務,住屋以及醫療等產生極大的需求,加重家庭以致政府的財政負擔。在財政緊拙的情況下,如何制定有效的人口政策,紓緩人口老化對香港經濟,老人服務,醫療設施等方面帶來的衝擊,長遠保持人口結構的健康,將成為未來探討的重點。

勿在「乞丐兜�媟m食」

 行政長官於二零零二年就職演詞上已發表了制定全面人口政策的意願,並成立了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對此,我們非常歡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發表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上提出了很多精闢的見解。然而,在部分老年人口政策方面卻頗具爭議性。報告書中主要以收緊社會福利的享用資格或條件作為紓緩人口老化為社會,經濟帶來的衝擊與壓力。本人認為,這與在「乞丐兜�媟m食」並無分別。

 領取綜援的長者,其實都是失去了工作能力,又沒有多少積蓄,缺乏家人的供養。綜援金是他們未來生活中的唯一經濟來源。當下一餐能否果腹都成問題時,政府卻要他們等七年換取一個資格,是否顯得過分和不近人情了呢?我認為,與其在享用公共福利資格上大傷腦筋,不若擴大「長者自願返回內地養老計劃」,即可回應長者的心聲,又可作為一項中、短期長者人口政策的可行措施。

 「綜援長者自願回廣東省養老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實行之初,確是一份振奮人心的喜悅。它反映了中國傳統觀念「落葉歸根」的訴求,回應了長者的的心願,提供了另一種選擇的空間。然而由於政策方面的諸多局限,計劃實施六年以來,反應並不積極。根據社會福利署公布的數字,截至八月底,回鄉安老的個案僅2,961宗。

兩個阻礙

 廣東計劃之所以反應冷淡,除了因計劃只局限於了廣東省,令其他省籍的長者無法參與外,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期限及醫療服務津貼才是令他們「望鄉卻步」主要原因。常言道:「老了,骨子頭都硬了」!人到花甲之年,就是多病痛。在目前的政策下,對於長者來說,選擇回鄉養老是冒險的。回鄉等於自動放棄免費的醫療服務,僅靠2,000多元的綜援金顧得了這頭,便顧不了那廂。而若要想拿高齡津貼幫補幫補,便要奔波勞碌,香港、內地兩頭鑽。老人家,可怎麼經得起這種折騰!

 其實「長者自願返鄉養老計劃」有很多好處,是一個達至三贏局面的方案。

滿足長者回鄉安老願望

 其一,對於長者個人來說,滿足了他們回鄉安老的強烈呼聲。在那根之所繫,魂思夢縈的故鄉,有屬於他們的房產,有照料他們的親人,有他們熟悉的生活環境和習慣,一切都顯得自然。而且,在內地物價指數與香港還有一段距離的時候,返回內地生活,可令他們那份微薄得可憐的輔助金發揮較大的功效,從而提高生活質素。

政府可節省大量資源

 其二,對於特區政府來說,它將在最大力度上解決政府因人口老化而在醫療、房屋、福利及長者服務等方面的壓力。現時,領取綜援或高齡津貼的長者超過600,000,佔同齡組別人口的60%以上。計劃若成功推行,大批的領取綜援的長者選擇回鄉養者,政府便能節省大量有限的資源,從而加大生產力投資,教育投資,加強競爭力;而且,吸引長者回鄉安享晚年,還有助改善香港的人口分佈狀況。政府可以透過輸入更多的專才和優才計劃,提高人口質素,增加國際間的競爭力,為長遠而持續的經濟發展打好基礎。

 其三,這批返鄉的長者,將有助刺激當地的消費,令當局得益。

不應只局限於廣東省

 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將「長者自願返鄉養老」計劃」推廣開來,而不應只局限於廣東省。政策實行之初,以在老人人口中佔最大比例的廣東省作為一個試點是可以理解的,但時過六年,若不加以修訂,便顯得有些於理不通。因為不同省籍的長者對回鄉安老的需求都很大,僅將計劃局限於廣東省,對於原籍廣東以外的長者來說有欠公允,亦令人覺得政府厚此薄彼,為社會製造不公平現象。

 然而,若要將計劃推廣開來,首先必須搬開兩塊絆腳石,就是回鄉長者領取高齡津貼的離港限制,以及醫療服務津貼。在這兩方面,我有一些小小的建議與大家分享:

「代理機構」可免長者舟車勞頓

 早在廣東省計劃推行之初,政府就已引入了「代理機構」的意念,並運作至今。我認為,政府可繼續發揚這種理念,根據現時的人口分布狀態,在具代表性的省份物色「代理機構」,負責轄下長者的一切事務,包括,廣為爭議的續期事項。

 而年期及手續方面則應盡量方便長者出入不便的需求,以免長者飽受舟車勞頓之苦。這些代理機構可以是內地地區政府。回鄉長者是香港的市民,同時也是中國的國民。特區政府可通過與內地政府協商,使其只收取象徵性的營運成本,從而提高經濟效益。

擬定「基本醫療服務津貼」

 致於醫療服務津貼方面,特區政府可根據內地政府醫藥收費的標準,例如普通傷風感冒或長者長期需服用的藥物,擬定一個統一的「基本醫療服務津貼」金額,並發放予回鄉長者,幫助他們解決日常病痛的慣性開支。當然,這並不代表長者以後不能再回港接受治療,只是,條例需規定,長者在回港治療期間,其每月發放的醫藥津貼將按比例扣除,以免享有雙重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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