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31] 「一國兩制」與外國干預
鄭 義
日前,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就某些外國政府對香港政制改革問題發表的一些不負責任言論提出批評,得到不少有識之士的認同和支持,但本港立法會某議員卻持相反意見。該議員進一步發揮了所謂「國際城市」的理論,炮製外國有權干涉香港事務的各種「理由」,謀求「更多國家說三道四」。針對此一話題,筆者也想說個「一、二、三、四」。
一、該議員稱「英國是《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國,有義務及責任關注《聯合聲明》的執行,反映她對香港事務的意見」。必須指出,中央政府已多次就此表明立場,在香港回歸前,香港問題是中英之間的事,而回歸後,則完全是中國自己的事。該先生作為立法會議員怎麼會不清楚?香港回歸以來,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一國兩制」得到成功落實,國際社會和香港市民有目共睹,這位議員企圖用《中英聯合聲明》把水攪渾是無濟於事的。
二、該議員另一論點是,因為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外國支持中英聯合聲明,所以外國有權干預香港事務。這個論點是根本站不住腳的。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實行的「一國兩制」來源於中央的授權,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毫無疑問,世界大多數國家都支持中國政府關於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和實踐。但這種支持在該議員的思維中怎麼會演變成有權干涉呢?一國的政策包括外交政策尋求獲得國際的支持,實屬正常。但尋求支持並不等於給予有關國家在將來進行干預的權利。就好像中國支持建立歐元區。但歐元區怎麼建抑或最後建不建,中國都無權干涉。這個道理本來也非常淺顯,但該議員卻在那�媔O力費神地證明「我支持過你,所以我有權干涉你」這一謬論。
三、該議員還聲稱,「當年《聯合聲明》是在聯合國登記,說明了是中央政府本身要將香港問題國際化」。在該議員心目中,香港問題已走入聯合國的大堂了!然而,《聯合聲明》在聯合國登記怎麼能導致香港問題國際化?《聯合國憲章》第102條清楚地規定,條約登記的效力僅在於有權向聯合國機關援引該條約的內容,僅此而已。據統計,各國在聯合國登記的條約成千上萬,浩如湮海,所涉領域也十分繁雜,然而,條約登記能夠使某一問題國際化的論點卻是聞所未聞。看來,該議員還須補一下國際法的基本常識。
四、該議員口口聲聲宣揚所謂「香港問題國際化」的陳詞濫調,而對其宣誓效忠的《基本法》則三緘其口,這不得不使我們懷疑該先生的議員身份。《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都必須遵守的憲法性法律。《基本法》規定的包括政制改革在內的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不允許外國插手,更不允許將香港問題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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