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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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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4] 趣知廊.殘障人禁自駕輪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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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的威利遭警方禁止自行坐電動輪椅上街。

念 特

 威利是美國艾奧瓦州小城鎮勞倫斯一名十四歲傷殘少年,平時需要乘坐電動輪椅才能在城鎮內來來往往,但勞倫斯警察首長沃特金斯聲稱威利被禁止自行乘坐電動輪椅在街道轉動,若果威利不肯聽從勸告堅持這種做法,他將須面對罰款十五美元(一百一十七港元)。

 自幼身患肌肉營養不良的威利必須長期乘坐電動輪椅,才能從一個地方前往另一個地方。對於沃特金斯的警告,威利的父母曾經懇求沃特金斯給予兒子特許權,否則威利將會長期困在家中。有一次,威利的父親曾向市議員解釋電動輪椅是威利的一對腳,沒有了輪椅就等如威利半步難移。不過,沃特金斯始終不肯接納威利父母的解釋,堅持他必須遵從艾奧瓦州的法例。

 沃特金斯列舉艾奧瓦州一條法例,當中指明十六歲以下的少年不准在行人路操作一種協助個人轉動的電動工具,所以年僅十四歲的威利不能乘坐電動輪椅出外。此外,沃特金斯認為威利乘坐電動輪椅在行人路走動,可能觸傷其他路人或小孩子。

 市議會曾經召開會議商討沃特金斯的理據是否合理,並且考慮應否給予威利豁免權。威利的父母認為兒子身有缺陷已是無可改變的事實,而且他們覺得若果完全不准威利出外,對他的成長是有害無益。

 沃特金斯的立場非常強硬,指稱人口僅得一千五百人的勞倫斯曾發生少年在街道被撞傷的情況,相信當地居民印象猶新,不會忘記得一乾二淨。他說:「為了保障公眾的安全,我們有必要嚴厲執行法例,以免再發生傷人事件。」

 艾奧瓦州確有一條法例列明十六歲以下的少年不准在行人路操作一種協助個人轉動的電動工具,但一些州議員認為沃特金斯是誤解了法例的真正含義。

 事實上,沃特金斯禁止威利自行乘坐電動輪椅離開住所,不但引起勞倫斯居民不滿,還被形容為不近情理。

 過往,荷里活一部電影曾描述艾奧瓦州勞倫斯一名居民終身坐著電動割草機前往各處地方,根據這部電影的劇情,他坐著電動割草機來來往往都未受到阻止。自從這部電影公映後,勞倫斯開始為人熟悉。

 艾奧瓦州人權組織發言人表示,這部電影是按照真人真事改編而成,但沃特金斯卻固執己見,堅持不願使用酌情權批准威利自行乘坐電動輪椅外出。因此,人權組織曾質疑勞倫斯是否一個具有雙重標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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