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6] 文匯論壇.政制發展必須符合五原則 放大圖片
為紀念《基本法》實施六週年,香港基本法推介聯席會議在港九新界各商場舉辦圖片展。
高寶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
《基本法》對香港政治體制已作出明確的規定。深入認識《基本法》,有利理性探討香港的政制發展。香港的政制檢討,必須符合五項原則:一要符合《基本法》;二要符合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三要符合循序漸進原則;四要符合香港各階層市民利益;五要符合中央主導的原則。
《基本法》碓定了香港回歸祖國後貫徹落實「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方針,並確定了特區政府的政治、經濟、法律等社會制度的方向,為香港長期的安定繁榮奠下良好的基礎。因此,《基本法》是我國實現對香港行使主權的根本保證,是香港法典的依據。
《基本法》已作明確規定
本人認為,香港的政治制度檢討必須符合五項原則:一是要符合《基本法》;二是要符合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三是要符合循序漸進的原則;四是要符合香港各階層市民的利益;五是要符合中央主導的原則。
《基本法》對香港政治體制已作出明確的規定,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八條,以及附件一、附件二的條文內都有明確規定。香港要進行政制檢討,就要充分地認識《基本法》內文的有關規定、立法原意、落實程序等問題。中央政府已明確表態贊成香港社會討論政制發展問題,只要我們港人能理性地展開討論,不要為檢討而檢討,對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十分重要。
社會穩定是民主基礎
《基本法》序言清楚地說明了國家對香港的方針政策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社會的穩定是民主發展的必要基礎和保證,而社會穩定的基礎又在於經濟的發展。最近一項國際調查顯示:首五項順序排名是保護家庭、社會穩定、健康、智慧及慎終追遠。香港人與世界各地人士一樣,在不同的價值觀中最重視「保護家庭」。其次重視的是「社會穩定」,反映港人渴望生活安定,認同社會穩定是和平與繁榮的關鍵所在,美國運通香港區行政總裁李堅平表示:由此可見,香港人不但關心自己和家人,也非常重視社會和諧,反映了中國文化高度重視人們對家庭與社會的強烈責任感。
政制發展事關全局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香港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英國把香港交回中國;中央政府隨即把香港的「管治權」授予七月一日凌晨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特區政府,目前特區政府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是產生於民族自決或英國的「還政於民」,而是來自中國的主權。《基本法》第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這種高度自治權不是固有的,而是派生的;香港不僅是香港人的香港,而且是中國的香港。因此,香港未來的政治體制發展不僅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貫徹實施,關係到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關係,關係到香港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到社會的長期繁榮和穩定。中央政府有權有責審視香港的政制檢討,社會各階層人士也有責任表達意見,對政制檢討的溝通,是一家人討論問題,不是敵對談判。因此,由政務司司長曾蔭權領導的三人專責小組應盡快赴京磋商和與市民進行溝通。
宣傳和推介《基本法》
自香港回歸祖國,《基本法》得到落實後,市民對《基本法》的認知程度與回歸前比,是有所提高,但認知的人仍是少數,而且認知的層次不高。根據統計處在2002年至2003年進行的「對《基本法》的認識」調查結果顯示:僅得1.5%的十五歲及以上人士表示對《基本法》有相當認識,46.8%有些少認識,41.6%的人士只聽過《基本法》,但完全不認識其內容。這情況實在令人感到擔憂,特別是當特區政府要處理深層次的問題,如涉及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政治制度的發展等問題時,實難以理性地展開討論。因此,特區政府和民間團體都要大力對《基本法》進行宣傳和推介工作,提高市民對《基本法》的認知和深層次的探討,對香港政制發展才能理性地展開討論。
主動徵求中央的意見
對開展政制檢討的諮詢工作,本人有以下建議:政府在今年的上半年積極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制檢討的意見,包括各政黨、地區社團、政界人士、香港及內地法律學者等,亦應主動邀請中央代表來港交流意見;此外,亦需積極向外界推介《基本法》內有關政制發展的內容、立法的原意等,從而引起大眾關注及加深了解,以利弄清楚《基本法》內文的有關規定、立法原意、落實程序等法律問題;其後,於04年下半年,設立溝通平台讓各界人士參與討論,從中得出對政制檢討範圍、政制檢討的方式和檢討架構的組成達到相對共識;於2005年初發表諮詢文件,向公眾進行廣泛和深入的諮詢。政制檢討相當複雜和重要,必須慎重處理,才能有利於形成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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