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7] 隨想國:盜版
興 國
時代變了,以前叫翻版,現在叫盜版。翻與盜,一聽就知道區別在哪裡,罪惡感有差異。
不過,我倒是很懷念以前大學時代的翻版書和翻版唱片,因為那是窮困的時代,如果要買原版書,那就沒有錢吃沒有錢交學費了。而翻版唱片的好處,是把當時最流行的歌曲,全翻錄在一張唱片上,不必為了聽一首歌而去把整張唱片買回來。如果一張唱片有十首歌曲,那麼為了十首流行曲,就得買回十張唱片,也就是說很可能有九十首歌是你不愛聽的,多麼浪費。
可是如今叫盜版了,那可是犯罪,所以,以前的翻版書和翻版唱片,你為了尊重智慧財產權,就不再買了。可是比如說原版DVD,動輒就是二百多元一張,而盜版呢?最多才二十元,差價怎麼那麼大?一部電影,不是上片時就已經賺夠了錢嗎?為什麼出DVD時還要賣那麼貴呢?為什麼不能賣便宜一點呢?盜版能賣那麼便宜,表示成本很低,那麼智慧財產就真的要那麼貴嗎?
當然,未來的電影,可能沒有了盜版的問題了,因為以後的電影,是不會在運送過程裡被盜的,以後的電影,是全世界同時上映的,而且只有一個拷貝,把這個拷貝送上衛星,電影院要播映的話,買了密碼,從衛星上接收,只要把進場的觀眾控制好,別讓偷拍器帶進電影院,就不會被盜錄了。
可是,我還是要問,為什麼愈是賺大錢的電影,出DVD時就賣得愈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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