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0] 力爭寶安龍崗納入特區 放大圖片
寶安擁有港資企業上千家,但礙於「一市兩法」,使深圳難以實現特區內外的協調發展。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 羅愛文
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深圳代表向大會第三次提出關於擴大特區範圍的議案,題為《關於將寶安、龍崗兩個行政區域劃入特區範圍管轄,從根本上解決深圳法律適用上「一市兩法」問題的議案》。
議案提出四大理由:一、將寶安、龍崗劃入特區管轄範圍,是解決法律適用上「一市兩法」問題、建設社會主義統一的法治城市的需要;二、這是加快深經濟發展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有利促進香港的繁榮與穩定;三、這是更好地發揮深圳經濟特區在體制創新、擴大開放等方面作用的需要;四、實施這一措施的條件和時機已比較成熟。
深圳方面認為這一議案非常迫切。深圳經濟特區GDP20多年來以年均30%的速度遞增,去年徵得的國稅為500多億元(不含關稅)。現在,特區內土地、空間、經濟、人口、交通已接近飽和,而關外土地價值得不到充分利用。關內關外規劃、建設、管理執行不同標準,物資人員交流不便利等等,一直是深圳發展的重大障礙。「一市兩法」的存在,使深圳難以實現特區內外的協調發展。
同時,深圳經濟特區土地面積過小,面積僅327平方公里,日益成為進一步發展的制約因素。深圳經濟實力目前居全國第四位,在前「三強」裡,上海面積為6,340.5平方公里,北京市面積為16,807平方公里,廣州市面積7,434平方公里。加上關外土地,深圳市總面積也只有1,948平方公里。
深爭特殊政策屢屢受阻
據了解,這議案已是深圳12年來第三次在全國人大提出。
權威人士透露,深圳市政府去年曾向中央提出將分立的國稅、地稅合併,以減輕深圳企業的經濟壓力和運作成本,儘管深圳為此花了大量時間、做了大量工作,甚至頂住了一定的壓力,但方案還是沒得到批准。這對一直希望依靠優惠政策繼續發展的深圳,無疑是一盆冷水。
過去深圳的動力實際上就是特區利用「優惠政策」,將香港的先進經濟制度和資金引入深圳。
去年年底,市台辦、市委政策研究室聯合調查結果發現,深圳在吸引外資優惠政策上遠不如內地其他城市:各地紛紛降低土地價格標準,如蘇州地價每畝約為10萬元,無錫每畝只有2-3萬元;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國家允許外企可享受15%所得稅及「兩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而各地幾乎都將優惠範圍進一步擴大,「兩免六減半」、「五免五減半」、「七免七減半」、「十免十減半」等政策紛紛出台,這些政策都是深圳難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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