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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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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2] 改善資料發放建議分期實施

.積金局.

 積金局上月發表的《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諮詢文件,下周一(十五日)便會結束六星期的諮詢期。積金局會詳細考慮所搜集的意見,然後為守則最後定稿,希望可於今年六月推行。

 本欄之前已介紹過守則內的建議,其中包括標準收費表、持續成本列表、基金開支比率等。這份守則目的是加強強積金基金資料發放,提高基金表現及收費的透明度,讓計劃成員有更清晰易明的資料,從而作出更明智的強積金投資決定。

 至於守則內各項建議的實施日期,積金局考慮到假如所有建議在同一時間實施,或會對業界及計劃成員造成困難,例如強積金核准受託人及其他服務提供者有確切需要修改收集數據方式、改裝資訊科技系統、擬寫及印發新文件,以及在有需要時修訂現行的文件處理程序,故此有需要分階段實施這些建議。

 積金局會配合該份守則的發布時間,提供輔助教育資料,以及展開宣傳活動,讓計劃成員明白改善強積金資料發放為他們帶來的裨益。這方面的工作亦須持之以恆,尤其是當每項建議開始實施時,更要提供資料配合。

 積金局將繼續與業界團體合作,開發一套業界標準,為投資表現計算方法、基金估值方法、風險分類及回報評估基準等方面訂定劃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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