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4] 「知識產權」不容忽視產品之專利 (二)
若果你決定將你所發明的新產品進行專利註冊,首要注意的是在提交專利申請前,你必須把發明保密。若在申請前披露你的發明,申請或會因發明不再具新穎性而不獲批予專利。
只要你是發明的擁有人,便可申請專利。但若果你想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而並不是申請中指名的申請人士,便須提交一份陳述,連同有關支持文件(如轉讓的核證副本),解釋你有權申請專利。
香港設有兩種專利:標準和短期專利。標準專利指已在指定專利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歐洲專利局或聯合王國專利局授予的專利發明,其發明的產權人可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註冊。在有效期屆滿後,須每年續期,有效期最長達二十年。至於短期專利,發明的產權人可在香港直接申請註冊,以申請提交日起計四年後續期,有效期長達八年。
已在中國或世界其他地方成功註冊的專利,香港不會自動給予保護。你必須向香港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在成功註冊專利後,你必須好好加以利用來保護你的知識產權,不要讓侵權者肆無忌彈地進行侵權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種註冊均只在一定的年期內有效。因此,應謹記為你的專利註冊續期,否則將會失去註冊專利所賦予你的法律權利及保障。
劉家麗律師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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