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6] 文匯論壇.審視規劃 減少填海
馬逢國 立法會議員 新論壇召集人
最近,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在中環第三期填海工程的司法覆核勝訴,但是,保護海港協會人士並不就此罷休,他們在發動有兩萬人參與「手牽手保護海港」活動的同時,還聲言可能提出上訴。看來,這件事情還沒有完全解決。
民意反對繼續填海
新論壇最近做了一個電話民意調查,在五百多個受訪者當中,六成對判決表示不滿。有三成要求政府終止工程合約,完全放棄填海;有兩成多認為應向承建商補償,直到最後上訴有結果為止。綜合社會的各方面反映看,市民大眾多數是反對繼續進行填海工程。
停工代價巨大
面對這樣的情形,政府可以有三種選擇:第一種是雖然在法理上獲勝,但面對如此洶湧的民意,加上考慮到維港是香港不可多得的珍貴財產,保護維港與解決中環塞車、浪費時間及影響空氣質素相比,都是兩難的選擇。既然如此,就乾脆順應民意,無限期停工,把這個難題留給後人解決。這樣做還會贏得不少掌聲,不過,停工的負面影響也相當大,政府將面臨承建商預計高達十幾億元的索償,市民將同時面對中環嚴重塞車、空氣污染和巨額公帑白白付出等多重負面後果。
政府應果斷決策
第二種是既然法院裁定政府得直,中環的道路堵塞問題又這麼嚴重,每天都在浪費許多人寶貴的時間,而且,長長的車龍令空氣混濁不堪,長遠來說,會影響到市民的身體健康,政府完全有理由按照原定的規劃,盡快展開施工。況且,社會上也有部分人支持政府合法施工,在上述調查中,有近兩成人贊成「立即恢復填海,減少賠償」。一些專業人士也認為,市民大眾的反對,大多數是在出於一種愛護環境的概念和情緒,他們並沒有真正了解到填海的必要性和現時終止第三期填海計劃所帶來的不利後果。因此,政府應該果斷決策,以體現政府的承擔。
從日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的言論看,政府將採取這種做法。
平衡折中選擇
第三種是在以上兩種做法之間採取適當的平衡。從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看,除了灣仔到中環的道路外,還有一些配套的用地設施,這些是否是「必不可少」的填海,實在值得商榷。如果政府能夠以最快的速度,重新檢討規劃,再少填一些地,相信市民大眾是能夠接受的。新論壇的民意調查也顯示,有六成被訪者同意「不要浪費金錢和時間,應透過討論尋求和解」。即使是保護海港協會的部分人士,也不完全反對因為修路而填海,問題只在於如何將填海範圍減至最小。
當然,重新檢討規劃,也會帶來一些麻煩。有政府官員聲稱,如果由城市規劃委員會重新規劃到諮詢公眾,再提交行政會議,最少要十四個月時間,不可能要承建商等待這樣長時間。
我認為,政府這樣的講法,實在是誇大其詞。第三期填海規劃過去已經做過諮詢,如果我們只減少部分填海面積,把一些不是十分必要的用地項目減除,其過程就不需要太複雜。因為市民對保護維港已經達成了共識,剩下的只是如何調整的問題,相信完全不需要十四個月這麼長的時間。
再說,我們要在經濟發展和保護維港之間,達致較好的平衡,多花點時間和多用點錢,也是值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