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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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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3] 市民:違法集會 理應清場

 【本報訊】警方昨日清晨採取行動,將數十名通宵在政府總部大閘外抗議人大釋法的市民帶走。昨日有不少市民致電電台「烽煙」節目,指示威人士違法在先,警方若不採取行動就沒法清場,翌日特首上班時情況會更加混亂。

 聽眾張先生認為,今次事件大家都著眼於警方驅趕學生及記者,未有考慮過如此方式示威屬於不合法,他指假若學生合法抗議,自己並不反對,但事實上這次示威是違法的。此外,他覺得學生指警方在行動中使用過分暴力,但事實上學生往政府總部途中,已出現粗暴動作,因為從電視新聞報道畫面上,清楚可見有警員被學生推倒。他強調,學生聲稱沒有渠道去表達意見,但這絕對不是犯法的藉口。

 另一聽眾陳先生認為,靜坐的學生太激進,事實上他們遞信抗議不成,可以寄出信件予政府,不值得冒未經批准集會而犯法之險;而警方採用有限度的武力,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學生們手翹手一起,警方不採取行動就沒法清場。此外,曾先生認為學生先動粗及不守法理虧,假若容許他們通宵靜坐,待翌日特首董建華上班,有機會讓學生遞信,場面可能更加混亂,甚至一發不可收拾。所以警方及時清場是明智的決定。

 不過,聽眾周女士則覺得警方清場行動太草率,造成示威者及警員不必要的受傷。她認為學生目的是要遞交抗議信,當局毋須即時派出高官接信,但可以派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或警方高層代為接信,此做法可以減低抗議人士的憤怒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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