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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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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7] 釋法如架橋 推動港民主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鍾雪冰、實習記者劉凝哲6日電】在被問及中央決定香港政制發展是否有礙港人民主進程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指出,人大釋法好比架橋過河,不僅不會阻礙香港的民主,恰恰是推動香港的民主向著基本法規定的方向發展。

兼顧各界利益均衡參與

 喬曉陽說,人大釋法是把橋架起來,橋架起來的結果是能夠更快地過河。他指出,香港社會是多元的社會,香港民主需求是多樣的,各個界別、各個方面都有不同的民主需求。因此,在香港發展民主,必須要利益兼顧、均衡參與。

 有記者問,現在關於香港基本法發佈一些新的法律解釋,是不是說在2007年的時候不要架起這座橋來?對此,喬曉陽表示,這次釋法並沒有涉及到2007年怎麼樣。因為法律解釋的功能達不到這個目的。

追求普選要遵守三原則

 他說,即使將來普選,基本法的第45條規定,提名委員會也是由廣泛代表性的人組成。人民有需要,行政長官有很多諮詢機構,可以廣泛的吸納人民的需求,最後由他作為特別行政區的代表以及基本法規定向中央負責,他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這個報告裡應當反映出人民的訴求。

 喬曉陽強調,普選是基本法中規定的最終目標,在追求的過程中要遵守三個原則,就是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循序漸進和均衡參與。他說,我們並不迴避民主的問題。全國人大修改憲法,就把政治文明寫進了憲法,政治文明的核心就是民主與法治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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