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7] 釋法兼顧「一國」和「兩制」
黃英豪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對香港基本法附件的解釋,我認為是完全按照基本法的原意進行,既凸顯了「一國」,指出中央政府對香港政制發展擁有憲制賦予的權利;又堅持了「兩制」,經過人大常委會予以確定後,由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並經過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最後經人大批准或備案,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的精神。
在人大常委會釋法內容還沒有公佈前,曾經有人擔憂:人大常委會釋法,會否背離基本法的原意而另搞一套。現在看來,這種憂慮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和我們過去對基本法的理解是基本一致的,而且,所解釋的內容更加清晰地指出了香港今後若改變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方式的法律程序。
香港不是獨立政治實體
近來,部分香港市民希望加快香港民主的進程,有些人士提出「07年直選特首,08年普選立法會」的要求。對於香港社會內部提出的這種民主訴求,是可以理解的。不過,我們還要認真分析研究,同時,更要清楚地認識到,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是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而且,從憲制的角度,香港的基本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權,這是「一國」的象徵。
事實上,從地域來說,香港也是和內地連成一體,每天來往兩地的人數高達幾十萬,香港的傳媒對廣東地區,尤其是珠江三角洲產生很大的影響。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將會和內地產生較為密切的互動關係,我們根本不可能關起門來搞政制發展,應該和內地社會的發展戰略相配合。因此,香港未來政制改革的方案,先由特區政府提出,經過人大常委會的通過,再提交香港進行本地立法,是達致「一國」和「兩制」平衡的較好做法。
釋法兼顧雙方利益
經過這次釋法後,我認為,已經兼顧到雙方的利益,為香港今後的政制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據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等人將來港,向香港各界說明有關問題,也邀請了反對釋法的人士和團體參與,這是中央為了讓香港社會更加了解人大釋法而採取的特別措施。希望各界能夠就坐下來,把握這次機會,加深對基本法和這次釋法內容的理解,理性地表達意見,並就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方式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等問題,和中央政府一起,進行心平氣和的討論研究,維持香港祥和穩定的環境。
確保繁榮穩定發展民主
我深信,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香港的民主發展不可能停滯不前,香港將會按照基本法所規定的循序漸進原則,在確保繁榮穩定的基礎下發展民主。同時,香港社會也需要有更多的時間,強化政治建設,建立相應的配套制度和培養更多的政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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