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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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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1] 校本條例反映民主黨「假民主」

謝緯武 香港政治經濟文化學會會長

 民主黨對《二○○二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簡稱校本條例)的立場,有根本性質的轉變。香港市民應當認真地看待這一轉變,從中察悟到其所立張的「民主」的實質,以及其「民主」實踐的危險性。

 校本條例是政府經過兩年多的諮詢,反覆徵詢各方意見,協調各種利益,堅持民主辦學方向,向辦學團體作最大讓步作出的。這是各方妥協的產物。最令人感到奇怪及莫名其妙的是,民主高調衝雲霄、民主辦學急先鋒的民主黨,卻對校本條例持實際上的否定立場。民主黨議員、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張文光提出,將校本條例關於落實管理架構的五年過渡期改為「選擇期」,任由辦學團體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校本管理,實際上否定校本條例,廢掉校本管理中的民主因素。

民主黨立場前後相反

 三年多前,即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張文光在立法會抨擊辦學團體企圖阻撓校政民主化,強調「每間學校應成立一個包括家長及教師校董的校董會」,而每個校董會最少應包括兩名家長及兩名教師。他立場強硬地提出,「為確保所有學校遵守有關規定,校本管理應透過立法措施推行,而不應透過行政措施推行」。

 對校本管理,香港立法會內,竟然出現兩個立場完全相反的張文光議員,是否只是個人立場,與民主黨無關?否,民主黨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聲明道:「民主黨一直要求學校管理要進一步民主化及透明化,故民主黨十分支持校本管理提高學校問責和透明度的精神,以及開放學校管理架構予家長、教師和社區人士參與的建議」。

 時任民主黨政策發言人的楊森強調,校諮會建議由辦學團體提名的校董可達全體校董人數的六成,「比例過高」;民主黨建議「將這比例下調至五成已經足夠」。又說,「民主黨強調家長參與很重要,最少要有二名家長參與,及應一人一投票才是合理和公平。」民主黨還主張,應有二名學生代表列席校董會會議。

 現時校本條例,家長及教師代表只有一名,辦學團體可委任校董比例維持百分之六十。為什麼民主黨卻一反過去立場,要變「過渡期」為「選擇期」,予以否定呢?

假借「民主」追求權力

 問題是:儘管校本條例比民主黨急進民主要求保守得多,儘管政府向某些強調維護自身特殊利益的辦學團體作了最大的讓步,但某強烈反對校本條例的宗教團體與民主黨有共同的不信任政府、對抗政府的政治立場,在「雙普選」問題上無論對特區政府還是對中央政府都持相同的強硬反對態度。

 民主訴求重要,還是抗中亂港、篡奪特區權力重要?民主黨在校本管理上三年來的民主訴求,只是其奪取權力的手段、方法,不是其「民主理想」的構成元素。這暴露了民主黨「民主」的本質是權力的追求,是向特區政府要權,向中央要權——但用「民主」的名義,用全港市民的名義。民主黨所要的權,只屬於其一黨一派所有,頂多是「泛民主派」的黨派所有。所以,「民主派」在香港回歸後以反政府,反特首,反行政主導,要求分權、奪權為己任,究其實,應正名為「反政府派」。所謂「泛民主派」,其實就是「泛反政府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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