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1] 購物業抗通脹須預計升幅
利嘉閣按揭代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梁理中
隨著加息潮來臨,不少人預期通脹會同步而到,現金之價值難保住。不少人士會考慮投資置業以抗通脹,筆者想提醒他們應先做分析數據功夫,方作行動。
投資者可參考香港過去近10年或近5年通脹期內,各項消費物價指數之變化,會發現平均每年物價升幅最少有6.22%,最高則近8.81%。如將各類指數之相關消費,套入他們在今天可能會購買物業之價格範圍,分別由50萬至800萬,而再高價之豪宅,因買家之消費模式,並未包括在各類消費物價指數內,故不能對號討論。
在過往之通脹經驗,10年通脹期之每年平均物價升幅,比5年通脹期者為高,倘未來通脹走勢與過往之模式相近,投資者應注意若計劃將物業擁有較長日子時,其升值幅度必須較短期脫貨者為大。
計算升幅應考慮各有關因素
故在計算購入所投資之抗通脹物業每年應有之升幅時,必須將按揭息率及租金回報等因素加入考慮。分析結果顯示,以現金購入50萬至150萬之物業,並將其放租,只要每年有近1.72%升幅,整個投資便可抗通脹;另方面,如果經七成按揭購入350萬至800萬物業,而又不放租者,其物業每年平均升幅要有10.56%,有關投資方可達到抗通脹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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