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4] 平時多走動有助健康 放大圖片
【本報訊】(實習記者 方英傑)對於港人普遍缺乏運動,港大社會醫學系系主任林大慶建議,市民應改變「可以唔郁就唔郁」的生活習慣,從生活小節做起,多做簡單的體力活動。
根據世衛建議,每人每日最好有30分鐘以上的體力活動。「我想這是最理想的做法,不過如果你要一個完全不做運動的人,突然每日做30分鐘運動,他很快就會『投降』,索性不再做運動。」
林大慶認為市民要先改變懶於走動的生活習慣。「例如在地鐵站,同時有樓梯及電梯可以選擇,明明上樓梯比乘電梯更快,但偏偏選擇上樓梯的人寥寥可數,證明根本與趕時間無關!」
情侶海邊漫步勝吃飯
對於那些不做運動的市民,林大慶建議他們要盡量找機會讓自己走動,不要整天坐著。例如在辦公室要與同事商議,可走向他的位子,比打電話好;在早一站下車或把車泊在較遠的停車場,餘下的路程自己走路去;與其和情人一起吃飯,不如到海邊漫步:「不但比較健康,而且浪漫些,對增進感情都有幫助啦!」
林大慶指出,這些普通的體力活動,已有助消耗熱量和讓骨骼伸展,比整天坐著好。「當然,如果可以每星期做運動,例如去游水或遠足就更好。」
因應體能適當做運動
他強調,做運動不是越多就越好,應就自己的能力適當增加體力活動:「如果覺得上樓梯很累的話,就下樓梯好了,總比乘電梯好。」林大慶表示,運動有助增強免疫能力,強化身體機能,避免身體肥胖,對於精神健康也有好處:「運動可以減壓,晚上也能睡得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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