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8] 梁靜儀查投訴觀察入微 放大圖片
梁靜儀高興能幫助投訴者追討欠款。
實習記者 郭嘉曦
「調查投訴的人員應有耐心聆聽,尊重別人意見和積極查證的態度」。這不僅是剛獲得申訴專員公署嘉許的香港海關總關員鍾健康的獲獎心聲,亦是同獲嘉許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督察梁靜儀,在處理投訴時所表現的態度。
在積金局已任職3年的梁靜儀昨日分享她的「得獎」個案。02年底,她接獲某僱員投訴,指女僱主拖欠薪金。查證後發現,該公司東主早已潛逃,公司亦曾轉手,但公司仍為前東主,一位老人所擁有。她得知那老人曾在石峽尾居住,於是向房屋署索取資料,輾轉下查得老人在內地生活,繼而找到該名女僱主。梁靜儀表示,向那女僱主動之以情,述明僱員的慘況後,雖然女僱主早已山窮水盡,但受她鍥而不捨的精神感動,揚言就算典當所有嫁妝也會補償該僱員近萬元的欠薪。事件在03年年中正式解決。
另一個案是,一名新來港女士受僱主欺騙,簽下合約,說明每月薪金為3900元,免去替她向公積金供款,但事實上她每月的薪金是9000元。女事主3年後離職時醒覺,並作出投訴,但因表面證據無法證明女事主每月受薪9千元,而無法跟進。不過,梁靜儀並未氣餒,細心觀察下發現事主一直將全數薪金存入銀行,足以證明僱主欺壓僱員。僱主心怯下接受談判,終為事主追討萬多元公積金。本來認定受港人歧視的女事主,經此事後對港人重拾信心,發覺人間有情,雪中送炭之事真的存在。女事主更寫下長長的讚揚信,感謝梁靜儀5個月有多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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