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 簡體 
2004年9月7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副刊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4-09-07] 藝人名字 不再是謎

放大圖片

■翁靜晶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英雄氣概的宣言,不適用於娛樂圈。

 數數手指,有多少個藝人以真名真姓示人?認識了幾十年的臉孔,卻竟然未知對方其實姓甚名誰。比較起幾十年前,娛圈的透明度大幅提升。從前,甚少人知道林黛原名程月如、徐小鳳原名徐鄖書。現在,誰都知道王菲原叫王靖雯、關芝琳原叫關家慧!

 亦有不少藝人,是打開了知名度才更改藝名,如張圓圓改為張德蘭,章蓉舫改為章小蕙等等。奉信命理相學的娛樂界,經常發生「高人指路」的改藝名事件。然而,卻記不起有哪位半紅不黑的影藝人,憑藉「中途改名」而大紅大紫。倒過來,「陸雲庭睇相,唔衰變成衰」的女明星,卻是一大把。

 有點懷緬舊一代明星的藝名:林黛、樂蒂、莫愁、徐楓……,多詩意。新一代的藝人名字,除了俗氣就是俗氣!

 然而,是清雅還是庸俗,並不重要,只要能走紅,叫「小春」還是「小冬」,分別不大。為求便利,有藝人用藝名取締原名,以「改名契」形式把身分證的名字改掉;往後收取支票,就省得預先千叮萬囑「別寫上了藝名」。

 更改姓名,並不困難。香港的《人事登記規例》頗為寬鬆,只須付費數百元,便可委托律師辦理「改名契」。愛改甚麼名字,悉隨尊便,只要是中文名字不超過6個字,英文名字不超於40個字母便可。換言之,「金輛神聖皇帝」亦可以是合法名字,只要不嫌古怪便可。

 辦妥了「改名契」,便可往入境處申換身分證,從此以「真名真姓」示人。只不過,「改名契」只能改動身分證及護照,卻不能變更出生證明書及結婚證明書上「已成事實」的舊名字。牽一髮動全身,改名容易,日後在財產處理或遺產承辦方面,卻每每要出示「改名契」,加以解釋,頗為費事。

 香港法律並無改名次數限制,擁有多張「改名契」的人,應該為數不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副刊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