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8] 治理好香港應有新思維
■楊孫西
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作為治國理政的嶄新課題,並強調提高管治水平。這是以胡錦濤為首的新一屆中央領導對港澳問題的新定位。香港各界對此新定位實應予以高度關注,並以新思維積極配合探討這一「嶄新課題」。
中共在今年九月中舉行了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該決定第八部分有一段關於港澳問題的文字頗有新意,其中提到「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要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輿論普遍認為,這是以胡錦濤為首的新一屆中央領導對港澳問題的新定位,進一步明確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內涵。事實上,由於受到不斷變化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影響,以及香港自身存在著複雜情況,回歸後的香港出現了影響繁榮穩定的各種新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既是港人的責任,也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香港各界對此新定位實應予以高度關注,並以新思維積極配合探討這一「嶄新課題」。
總結教訓提高管治水平
眾所周知,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一直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方針。這既是歷史的承諾,也是中央的一項基本國策。香港回歸祖國七年來,總的情況是令人滿意的。按照《基本法》規定,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政制體制下,中國內地和香港在社會制度上互不干涉,而且五十年不變。對於這一點,中央表現了極大的誠意和決心。回歸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受到港人的信任和好評,亦說明廣大港人是擁護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現在,中央提出了港澳特別行政區提高管治水平的問題,顯示出對港澳的高度負責和愛護。
毋庸諱言,「港人治港」需要有一個積累經驗、不斷提高管治水平的過程。要治理好香港,只能通過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才能更上一層樓。港人現時對特區政府的管治不是很滿意,這裡既有領導者缺乏經驗等主觀因素,也有管治環境和條件的必然因素。由於後過渡期港英的不合作,港人未能做好參與管理香港的必要準備,而香港從英式的「威權管治」轉換成「港人治港」的模式,其管治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是巨大的。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一國兩制」下,內地與香港已形成不同的政法及經濟體系。因此,特區政府在採取一系列政經政策和改革措施方面,應有別於內地的管治,而首重於完善和保持香港的競爭機制和經濟活力。
完善競爭機制 保持經濟活力
由於歷史的原因,港人選擇了保留「資本主義制度」。資本主義的最大特點就是奉行自由市場經濟,遵循特定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其一套行之有效的競爭機制。如果違背了特定的市場規則,進而摒棄行之有效的競爭機制,勢必受到市場的懲罰,又如何堅持「一國兩制」?事實上,香港社會日趨「政治化」,這不但自傷元氣,亦嚴重破壞了原有的競爭機制,加之各種外來因素的衝擊,導致經濟活力一路下降。譬如在全球迎來IT時代的今天,香港的產業結構調整遲遲不見進展,經濟結構依然和60年代一樣。
誠然,香港是一個資源有限的地方,但擁有較健全的維護市場經濟的法規及競爭機制,還有低稅率的優勢,因而給予每個港人公平、公正的創業發展機會,這是香港賴以生存發展、再創輝煌的活力之所在。因此,政府推出的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都應以是否能繼續保持和提升香港的經濟活力,這樣才能保證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須知,實行市場經濟有機遇,也有風險,其中牽涉的問題比較多,而且隨時會有變化。特別是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還須有能力應對瞬息萬變政經問題的快速反應機制。
保障各方利益 促進社會和諧
回歸七年來,香港的社會爭拗不斷,與中央之間的關係也較為緊張,對此廣大港人已感到厭倦,要求社會和諧已成為香港的主流民意。今年以來,中央政府支持兩地間開展了多項大型活動,幫助香港營造團結祥和的社會氛圍,受到廣大港人的歡迎。最近,中央的對港工作也充分體現出「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的要旨。不過,僅依靠中央的幫助和支持是不夠的。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既是一個政治多元化的社會,又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經濟體,存在資本主義經濟的特有現象,亦存在各個不同利益階層的矛盾。特區政府應從政策和管治上進一步保障社會各界利益,從而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這是不能迴避的責任。
事實上,香港現存的一些社會問題,與政府的政策存在偏頗有很大關係。如高失業率問題,就與政府近二十年來對以製造業為主的產業採取自生自滅的政策有關,而「產業空洞化」,經濟結構單一化,必然導致結構性高失業率。另外,實施「一國兩制」,這其中還有一個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特殊關係問題。如何讓「兩制」下的往來活動都能符合各自社會制度的運行規律,保持自身的經濟活力,確有很多實際問題和技術細節需要探索。毋庸置疑,香港的現有條件比內地各省份好得多,又不必向國家納稅,還有面向國際市場、以內地為發展腹地的獨特優勢,長遠看來前途是很光明的。(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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