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30] 中國零售業的自保與自強
■梁賢實 經濟評論員
今年十二月十一日前,中國將取消對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地域、股權和數量等方面的限制。中國零售業會否被外資零售企業所掌控,內資零售企業會否大量地被擠垮?筆者認為,中國零售業自保的關鍵是創出有競爭力的大型零售企業、有中國特色並為國民歡迎的優秀品牌,利用尚有一段適應調整時間,把自己企業做大做強。
對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在地域、股權和數量等方面的限制的取消是中國進一步對外開放、融入世界經濟的必然結果,中國零售業自保的關鍵是自強,而自強的要務,一是企業自身要認識競爭形勢之嚴峻,及早應對,並盡早形成一批競爭力強的大企業,與外資零售企業展開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則是政府的支持,包括從法制上保持公平的市場環境,令中國零售企業能有方便的融資條件,以及按國際慣例制定零售業的反壟斷法等。
企業規模加快擴展主要手段
據中華全國商業信息中心的有關專家分析,外資零售企業在中國的發展地域、股權和數量等方面的限制被取消後,其發展速度將會大大加快,外資零售企業擴張策略也會發生改變,即重點轉向對內資零售企業的收購,這是企業規模急速擴張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時,這也是外資零售企業未來發展,對內資零售企業最具殺傷力的市場規模擴張競爭措施。而內資企業最擔心的就是在外資零售企業的有關限制取消後,外資零售企業會發起對內資零售企業的收購潮,因為憑一些跨國零售企業集團的實力,是能夠收購任何國內任何大型零售企業的。
外企財雄勢大但有弱點
筆者認為,上述專家提出的問題是值得重視的,但並不是不可應付的。跨國零售企業對中國零售業有不少優勢,最大威脅,就是財雄勢大,但其中經營,並不是沒有弱點的。
據報道,自一九九二年上海八佰伴作為中國正式批准的第一家中外合資零售企業至今,外資零售企業進入中國零售市場,迄今己有十二年。外資零售企業對內資零售企業的競爭優勢主要來自資金、採購配送、人員素質、管理技術、營銷技術、服務理念等方面,但目前進入中國零售市場的外資零售企業,由於受中國現階段具體市場環境等國情的影響,沒有能夠充分的發揮作用。商品統一採購率低、會員制不能很好地運轉,批發環境不優,服務水平低、商品質量問題時有發生等,因之成為中國外資零售企業大部分虧損的原因之一。但是,隨著中國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市場環境會越變越好,外資的一些優勢會逐漸顯現出來。
為此,面對即將到來的激烈競爭,中國零售企業的對策惟有自強。首先是利用熟識自己國情的優勢,搞好有中國市場特色的中、小企零售業。同時,走合作、聯合、合併之路,創出中國自己有競爭力的大型零售企業、有中國特色並為國民歡迎的優秀品牌。這是中國零售業發展的長遠大計及根本出路。從實際看,即使有關限制取消後,外資零售業在中國擴大經營,也不會一蹴即就,中國零售企業也還可以有一段適應調整時間,把自己企業做大做強。
不能被外資零售企業主導
從政府來說,應付限制取消後外國零售企業的挑戰,是有重要意義的。正如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張志綱所說,從中國經濟、金融安全的戰略,以及中國零售業今後在國民經濟穩定發展所承擔的任務出發,中國零售企業是不能被外資零售企業主導的。故國家有關部門也在研究對策,筆者認為這是必要的、積極的。
對於培養國內一些大型零售企業中,政府的角色問題,張志綱認為,政府應提出切實有效的措施。包括配合經濟增長方式的調整,加大對零售業的投資;努力拓寬內資零售企業融資渠道,使得內資流通企業也能與某些外資一樣,可以利用其品牌得到銀行的貸款;建立公平的工商管理和稅收環境;掃清內資零售企業之間在收購、重組方面的體制、人事等障礙;加快相關立法工作,如反零售企業壟斷法、大店法,制約大店的快速發展和單個零售企業規模的無限擴大。
三點補充建議
筆者贊同有關對策,但從香港視角出發,提出三點補充:
一是政府要從資金及政策方面,支持中國民企零售業的發展,支持其合作、聯合及合併,創造中國自己的零售大企業和品牌,有關企業可以利用香港上市集資。
二是利用與港資零售企業合作、合資等方式,增強實力和競爭力,香港有一批有國際視野,有較強實力的零售企業,合作有利港資零售業進軍內地市場,是一舉兩得的事。
三是要盡快制定限制零售業壟斷,保障自由競爭的法例,這個法例,對中國零售企業應付來勢洶洶的外國大型零售企業的收購和競爭,無疑有實際迫切性,必須馬上著手。有關法例,可參考、借鏡外國以及香港的經驗,再根據國情來制定。(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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