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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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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2] 執政聯盟與共同理念

■周八駿 資深評論員

 在可預期的未來,沒有一個香港政黨具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單獨執政的條件:民主黨以其目前政治立場不可能與愛國愛港力量結成執政聯盟,「民主派」也不可能組成聯盟而執政;民建聯和自由黨則因各自目前政治路線,難以建立穩定的執政聯盟。從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前途在於:培育全面準確地理解和執行「一國兩制」的共同理念,以是否認同這樣的共同理念為基礎來組織治港班子。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二屆政府實行高官問責制是否包含「執政聯盟」?若以政黨政治來衡量,答案是否定的,因為高官問責制開始時僅唐英年先生一人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而保留自由黨籍,一年後他改任財政司司長隨即退出自由黨,如今,問責班子沒有一個政黨人士。

香港政黨政治尚屬雛形

 一方面,香港的政黨政治尚屬雛形,政黨、政治團體又分成對立陣營;另一方面,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需要得到立法機關的穩定支持。於是,行政長官在把政府主要官員改為問責官員的同時,改組行政會議,吸納立法會兩大黨團——民建聯、自由黨的主席,旨在建立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間的執政聯盟。準確地說,這不是民建聯與自由黨建立執政聯盟,而是行政長官與自由黨、民建聯建立執政聯盟。

 高官問責制實施一年後,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先生及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在《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問題上與特區政府決裂,行政長官與自由黨、民建聯的執政聯盟陷於分裂。兩個月後,自由黨副主席周梁淑怡女士填補田北俊先生在行政會議的遺缺,令執政聯盟「破境重圓」。

 然而,曾經發生的分裂是意味深長的,首先,展示了自由黨和民建聯在政治理念上的某種差異,展示了行政長官欲與這兩個政黨建立穩定的執政聯盟的困難和障礙;其次,預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政黨化進程將是曲折和緩慢的。

兩大陣營多個派別

 目前,香港政壇存在著兩大陣營多個派別。一是愛國愛港陣營亦稱「泛愛國陣營」,一是「民主派」亦稱「泛民主派」。每個陣營內部各有若干派別。嚴格地說,自由黨、民主黨、民建聯都還算不上是政黨,也都不具規模,其中規模最大的僅數千名成員。在政治上,民建聯與民主黨的分野鮮明,自由黨較接近民建聯而標榜中間路線。在可預期未來,沒有一個香港政黨具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單獨執政的條件。

 在政治上,共同理念以共同的核心價值為前提。九七前後香港的核心價值應有所繼承也有所發展,因為香港在九七前是英國的一個「殖民地」,九七後成了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應當成為全體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十分珍視的核心價值。香港原有的法治、自由、開放等等價值觀念屬於「一國兩制」核心價值的一部分,需要培育屬於「一國兩制」核心價值的另一部分——公民意識以及相應的對國家的文化認同。

三層涵義的共同理念

 共同的核心價值不等於政治上共同理念,後者也不能由前者簡單地推導出來。

 政治上共同理念來自對香港社會性質和歷史方位的全面而深刻的研究,包括三個層次:一是對香港社會的性質和主要矛盾,以及香港在中國的位置和香港在世界的位置的共同認識;二是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共同認識;三是對本屆政府任內所必須完成或解決的經濟政治及其他社會發展的重要議程及其優先程序的共同認識。

 一個政黨或政治團體具備了這樣三層涵義的共同理念,就能夠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長期存在。如果這三層涵義的共同理念是正確的,就能夠佔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高地,就有希望組織愛國愛港的管治班子,即便不以政黨為基礎也能夠建立有效管治的執政聯盟。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培育共同理念來建立執政聯盟,跟政治政黨化不僅不相矛盾,恰恰相反,是後者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世界各國歷史證明,成熟的政黨建基於政治上共同理念包括共同政治綱領、共同政治路線和共同政治目標。功利的政治動機或目的固然是政治活動的重要動因,但不是政治活動的惟一動因。政治團體如果僅以暫時的、短期的或者某個特定政治目標為基礎,則難以發展成為政黨;即使成了政黨,也難以長期發展。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黨、政治團體和政治人物既然信仰和追求民主,就應當認真思索:香港680萬居民的整體、根本和長遠的利益何在? (本專欄每周二刊出)(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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