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5] 公僕職系架構將檢討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雖然首長級公務員及紀律部門並不在是次調查之列,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強調,當局將會在完成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後2年內,進行及完成有關的職系架構檢討,包括優先處理紀律部隊的職系檢討,並會對不包括在薪酬水平調查範圍內的首長級職位進行薪酬檢討。
紀律部隊優先檢討
王永平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當局將會在完成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後,按部就班地研究其他與薪酬有關的一些較宏觀的事項,使公務員薪酬制度更加精簡靈活,易於管理,達到職位、才幹和薪酬趨向相稱的目標。這些事項包括進行職系架構檢討、研究制定更靈活的公務員薪酬結構的可行性和研究下放薪酬管理職能的可行性。
諮詢文件中指出:部分公務員職系/職級近年在工作性質和工作要求方面,可能已出現明顯變化,故會對這些工作性質及要求方面有明顯變化的職系/職級進行職系架構檢討。在檢討時,當局會探討是否有空間精簡公務員職系架構,從而精簡薪酬架構。
研究靈活薪酬結構
當局強調,制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只是政府持續改革公務員薪酬制度工作的其中一環。當局將會在完成是次工作後,將會研究專責小組的各項構思的可行性,包括公務員薪酬架構和薪酬管理方面的事宜。
同時,他認為目前的公務員薪酬制度,例如每年發放遞增薪點及發放各項津貼的做法有改善的空間。故當局會研究制定一套更靈活的薪酬結構的可行性。該薪酬結構會更注重員工的工作表現,也更順應私營機構的薪酬變動,並會首先應用於新聘人員。倘新的薪酬結構證實可行,當局會進一步考慮是否向在職人員執行。在推行新的薪酬架構前,當局會繼續致力改善每年發放遞增薪點的安排,以助保持公務員的高效率和優良工作表現。
薪酬管理下放部門
至於在下放薪酬管理職能方面。當局表示,政府實施經營開支封套安排,並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把部分管理公務員的職能,進一步下放予部門管理人員及職系管理人員,這些均為下放薪酬管理職能定下重要基礎。當局將會在適當時候研究把薪酬管理職能下放予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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