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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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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添喜小業主憂拍賣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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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喜大廈小業主昨日在大廈門外高舉標語請願。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仔添喜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被法庭判決敗訴,並下令清盤,大廈業主需承擔94年塌簷篷的2,500萬元賠償。一班小業主不服判決,恐一旦未能繳付賠償金額,居所會被拍賣,昨日早上發起抗議行動,並於傍晚與南區民政專員會面,希望當局可協助他們「討回公道」。他們會於今天晚上舉行居民大會,繼續商討對策。

 一批添喜大廈的業主,昨日早上在區內發起遊行,要求管理公司交代之前收取的百多萬元管理費及訴訟費,同時亦要求管理公司將業主立案法團存放的百多萬元帳簿交出。管理公司表示,需要時間準備文件,將於周五向業主代表交代帳目情況,而目前則已根據破產管理處指示,將有關款項的戶口凍結。

擔心逾百萬款項不保

 業主代表稱,管理公司曾代法團收取業主交出的塌簷篷賠償費及訴訟費,當中涉及款項逾百萬元。他們擔心法團被勒令清盤後,一旦管理公司出問題,該筆款項將會不保。據悉,添喜大廈小業主曾試過要求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交數簿,對方卻沒有交出。

有人買樓不知有官司

 至傍晚6時許,約50名小業主在南區區議員石國強的帶領下,與南區民政事務專員會面,表達他們的訴求,希望當局協助他們「討回公道」。現為雕刻工人的業主林先生表示,事件的責任該由大業主承擔「就算叫佢?畀85%都唔過分」。他指出,大業主將地方租給別人,「利益就歸佢,有鑊就一齊柏,你話公唔公道啦?」林先生於95年(即事發後)購入單位,但沒有人告訴他該幢大廈牽涉入訴訟之中。

小業主:要賠不如跳樓

 另一名業主羅帶好說:「應賠則賠……乜都賠晒啦!」阮三妹更含淚說:「而家食又食唔到、?又?唔著……再要賠的話,我跳樓死?佢好過……」方太就透露,2年前向區內某大物業公司以80萬元購入一個600多呎單位,雖知牽涉訴訟,但指該物業公司沒有向其言明後果:「佢話搞掂?,唔駛我?賠,係都三幾萬就攪掂!」她續說:「我係咁打官司,前前後後畀?幾皮(萬),本來諗住買層樓可以安安樂樂,而家……唉!」

 民政事務專員與業主的會面歷時一個多小時,石國強形容會議氣氛良好,專員亦對他們很「客氣」,他指出,當局最重要是能夠解除業主的疑惑,並在某程度上協助到他們。不過,他對當局未有確實答覆感到遺憾,但暫時未打算有進一步行動,一切需視乎今天晚上的居民大會。他與一班業主又向記者展示一條鎖鏈,喻意他們現時「被困」,希望能夠早日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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