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0] 小業主自保法律常識 放大圖片
近50名添喜大廈小業主昨日與南區民政事務專員會面。 (聶曉輝 攝 )
1.意外後才買入單位的業主可以向誰追究?
答:可向負責該宗交易的地產經紀和律師追究。律師有責任查冊,及弄清楚該物業是否有現時債務或隱藏債務,並如實通知買家;經紀有責任告訴買家任何從業主處得知的資料。如發現經紀和律師刻意隱瞞及有誤導成份,可要求兩者賠償。
2.準買家不知大廈有官非纏身,能否成功「踢契」?
答:官司未完結前,業權可能尚未完整,若業主刻意隱瞞,準買家可成功「踢契」。
3.如果單位被拍賣,小業主是否「連渣都無」?
答:拍賣後索償者拿回其應得的賠償金額,餘下款項業主可以收回。
4.小業主如何避免「債上身」?
答:買樓時應留意大廈有否購買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
5.大廈第三者公眾責任保險保些甚麼?
答:承保第三者在大廈範圍發生意外時所引致之賠償責任,但引致受傷的必須是建築商所承建的範圍,例如外牆、棚架、天棚等。冷氣機及改裝窗花等住戶自裝的設備不包括在內。
6.保費多少?
答:很多保險公司都有承保第三者保險,保費視乎大廈樓齡和面積而定,一般每年數千元,但保障金額可高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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