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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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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0] 監察地鐵須有實質行動

 地鐵一段路軌昨早發現裂痕,列車經過時要慢駛,觀塘線在繁忙時間的車程延長15分鐘,近10時才恢復正常服務。地鐵故障頻密,政府照例表示不可接受,地鐵照例就事故向乘客致歉,結果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地鐵事故依然頻密發生。我們認為,政府和地鐵都再不能停留於口頭上的批評和道歉,應有實質性的監督和改善行動。

 兩鐵不久前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兩鐵在7至10月期間共發生41宗大小事故,當中涉及8分鐘以上延誤的有33宗,包括東鐵事故11宗、西鐵18宗、輕鐵14宗。但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官員強調,地鐵整體仍然安全,延誤並沒有造成嚴重的服務停頓。雖然地鐵連串事故至今仍未造成嚴重後果,但事物都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地鐵事故頻仍已經敲響了警鐘,政府必須盡快介入調查,地鐵亦應盡速採取措施降低事故發生率。

 地鐵高調宣布聘請來港調查事故的鐵路專家,本身已是受僱於地鐵的顧問,又曾負責將軍澳線的審核,此舉無異於自己查自己,這令人質疑其查明真相的能力。所以,政府的鐵路監察組有必要獨立介入調查,盡快把調查及處理結果向市民交代。如果地鐵事故依然頻繁,領取高薪的高層行政人員便應受減薪甚至撤職處分。地鐵在事故調查期間,必須立即加強管理,配備足夠人手重新檢查所有路軌、車廂和系統,提高維修標準,檢討維修保養工序外判漏洞,以遏止事故越來越多的傾向。(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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