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方向明確 空間廣闊
■譚耀宗 立法會議員
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政制發展並不能也不應該繞過中央政府而單方面實行,這個觀點是獲社會普遍認同的。過往有些人士因為自己政治取態的不同,多方否定中央政府依法行使職權,動輒要譴責中央政府,譴責人大常委會,這些行為顯然得不到香港廣大市民認同。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們不能否認中央政府對香港可以依法行使的權力。雖然有些人未必想接受,甚至極力抗拒這個事實,但現實上我們,尤其是所有參政者是必須遵守基本法的,必須正確認識到「一國兩制」是在「一國」之下的「兩制」,「高度自治」是中央政府授權下的高度自治。因此,要推動香港政制的發展,應加強與中央政府的溝通,應考慮中央政府的意見及憂慮,而並非事事採取對抗的態度。
人大解釋和決定具憲制約束力
過去一年多,香港社會上對於未來政制的發展有不少的討論,而今年以來特區政府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亦曾經做過多次廣泛的民意諮詢。從中我們可見,香港社會內對政改的步伐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一方面有不少的意見要求盡快落實普選,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的聲音表示對立即全面普選的擔憂。解決這些分歧的辦法就是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人大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今年4月6日通過《對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人大常委會在4月26日通過《關於香港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有關的解釋及決定對香港是具有憲制的約束力的,而且起了消除香港社會紛爭的作用。人大依法行使其職權,這一點是不容質疑的,因此人大對基本法的解釋及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決定,是必須尊重的。
普選須一系列條件成熟
人大決定為香港末來的政制發展指出清晰的方向,而在07/08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辦法方面,香港依然有一個廣闊的討論空間。上個星期六由四個民間智囊組織聯合舉辦的政制發展研討會上,不同的團體就提出多個07/08政制安排的具體方案,民建聯會積極和各團體合作,一起磋商一個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以促進香港民主政治的進一步健康發展。
對於2008年以後的政制發展路向,民建聯主張積極創造條件,以早日達至基本法規定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由普選產生的最終目標,這些條件包括:要促成經濟成功轉型,市民能夠安居樂業,為政制發展打下充實的經濟基礎;要培養足夠的代表各階層的參政人才,使均衡參與的原則可以通過普選體現;要透過加強國民教育,增強港人對「一國」觀念、國家意識、香港法律地位的認知以及對普選意義的認識;以及要通過對基本法的廣泛宣傳,使基本法作為香港的憲制性法律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我們希望政府以及社會各界能夠共同努力,早日促成這些條件的成熟,營造對政制發展的社會共識。 (本文是作者昨天在立法會的辯論發言,略有刪節)(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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