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5] 「公投」於法不合於港有害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天就張超雄提出的「全民公投」動議進行表決。三位被認為是「泛民主派」的功能組別議員,包括會計界譚香文、醫學界郭家麒及衛生服務界李國麟都表示,社會對「公投」未有強烈訴求,而且進行「公投」涉及憲法問題,所以不支持「公投」。張超雄表示失望,亦預期動議不會獲得通過。這說明,「公投」不僅引起社會各界與輿論廣泛批評,連「泛民主派」內部對「公投」亦不能達成共識。
香港的經濟復甦與社會和諧來之不易,包括部分「泛民主派」議員和支持他們的選民在內的廣大市民,都知道「公投」涉及憲法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不希望「公投」給目前的良好局面帶來負面衝擊。可見反對「公投」,已形成香港的主流民意,這決定了「公投」動議必然失敗。而少數人轉而倡導所謂「民間公投」,也必然缺乏市場。
「公投」權利限制於國際法主體的範圍,但香港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國的憲法沒有「公投」的規定,「公投」沒有憲制上的法律根據。用「全民投票」決定香港政治前途的想法,在中英談判期間早就被徹底否定。香港回歸後,用「公投」挑戰國家主權,更加行不通。
人大常委會決定07/08年不實行普選,但選舉辦法可作出符合循序漸進原則的修改。這個決定是充分聽取港人意見,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是一個審慎而負責任的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特區政府、立法會與社會各界都應積極落實人大決定,維護社會和諧,保證政制與經濟協調發展。
「公投」違反「一國」的原則,違反基本法的規定,對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根本行不通。極少數人在「公投」問題上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其目的在於挑動港人與中央的對抗,分化香港社會,以便混水摸魚,撈取政治私利。這種做法,是企圖把香港重新推入政治爭拗之中,影響社會理性討論政制發展具體方案的時間,還會耽誤各界抓住機遇振興經濟,對香港有害無益。(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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