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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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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法學「範式轉換」和狀師困境

■西 籬

 美國哲學及科學史大師托馬斯.庫恩(Thomas.S.Kwhn)1962年在其名著《科學革命的結構》首次提出範式(paradigm)概念,無數歷史事實證明了其理論的正確。特別是「範式轉換」的提出,揭示了科學由一種模式經過否定之否定波浪式地發展到另一種模式。正如物理學上愛因斯坦相對論取代了牛頓的古典力學,大量的新的科學都以新的「範式」代替舊有的「範式」,不但解釋了舊有的現象,而且回答了新的問題,在新的系統上起點解決問題。

香港憲制建基於「一國兩制」

 香港的法學特別是憲法學今天正是遇到了「範式轉移」。香港由英國管治回歸中國,給香港的法統即法律系統的基本坐標帶來了最根本的「範式轉移」。法學的「範式」變化,特別是憲制方面有關法律通釋,實際上可以說是改天換地,由英皇制誥轉到「一國兩制」。在這種歷史少見的「範式轉換」中,不少飽學之狀師,不少鹹水浸泡多年滿肚「雞腸」的自以為是訟學大佬,均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也許某個局部,他們的觀點有多少貌似合理,但放之新的「港式」,則是完全的謬誤。香港憲法學今天是建基於「一國兩制」而決不是什麼其他基本點,更不是既非法庭法官,亦非中國最高法律機構主持人士的所謂大狀觀點。他們的假髮固然表示其專業資格,但決不因此具備憲制法學的權威,更何況香港法學界在憲法學方面可以說是近乎白紙,從來並無可以提得出來的建樹和研究,更談不上有科學的見解。

 香港正值大轉型的多事之秋,一些狀師們亦是多事之徒。他們熱衷於參政議事,但卻缺乏最基本的憲法學訓練。所以在法學「範式轉換」的大時代,他們並無及時地轉換其立足之坐標,仍以英式舊法觀點對待今天已改變的憲制。但他們已不是英式法律中人,亦不是新憲制的最終釋法權威,他們口頭號稱代表大多數人,但實際上他們只能代表他們自己一小撮人。

表面爭取法治實質想搞「人治」

 美國文化哲學大師謬爾.亨延頓指出:人們可以否認需要範式的指導,並假設只是根據具體的「客觀事實」來行為。亨氏一針見血地道出了今天香港法學界識少少、扮代表的狀師們的困境:這些人假設香港並未回歸或者人大常委會不是最高法律機關,並根據偏見地判斷一切。而這種困境令狀師們必定企圖將社會的法治拖向他們反憲制之路——不是由憲法說了算,而是由這些狀師們說了算的人治之路。此豈非天大笑話?「爭取」法治,結果人治,大狀們還有何話可說?(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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