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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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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5] 翠袖乾坤:柏著鎯鎯

翁靜晶

 年青歌手因藏毒而被判感化十八個月。詎料有人不知自愛,竟在俗稱「柏著鎯鎯」的感化期內,當街醉酒胡鬧。言猶在耳,是他親筆撰寫的懺悔信,向公眾、向法庭,保證此後會洗心革面;轉眼不到一個月,只見他將街頭垃圾桶一腳踢倒,更「飛身」破壞店舖閘門!他說「不知道酒醉可帶來這般的後果」,但他卻知不知道,在「鎯鎯期」內再度犯事的後果?

 「鎯鎯」乃感化的謔稱,正如頑皮的小貓小狗,主人控制不了,怕它跑丟,便給頸上套個銀鈴,走到哪,「鎯、鎯」之聲便響到哪,逃不出主人的「五指山」。教而不善的小貓咪,最終會被鎖進牢籠!

 法律制裁,除卻懲罰,亦著重於更生。對初次犯案的罪人,法庭抱諸較寬容態度,判處監禁刑罰之前,若情況適合(註:某些極嚴重罪行,如謀殺,不可以感化代替囚刑),法庭會聽取感化官報告,考慮被定罪者的成長背景、家庭狀況、性格及悔意等,決定是否能夠以感化代替牢獄處分。

 感化官會接見「罪犯」及其家屬,作出詳細了解,若認為當事人能透過接受輔導和監督,從而改過自新,感化官便會向法官作出感化推薦。一般而言,推薦多獲法庭接納。

 法定感化期,由一年至三年為限。頒布感化令時,法官會解釋命令內容及叮囑被定罪者,必須依照感化官的所有指示生活,定期接受輔導和監管,以達至更生目的;法官亦會告之觸犯感化令之後果,向被定罪者作出警誡。

 倘出現違反或不遵從感化官指示之情況,感化官可向法庭提交報告,而法官有權傳召當事人上庭(或將之逮捕)。若沒有合理辯解,法官可將感化期延長,或加入其他限制條件。最壞的情況,法官會將違反命令者之「鎯鎯」除下,重新判以囚刑,即時鎖進監獄。

 感化期間犯案,視為罪加一等,除舊案重新判刑,新案亦分別判處,法庭有權將兩案刑期作「分期執行」處理,後果頗為嚴重。

 歌手一錯再錯,能否安渡「鎯鎯期」,就且看感化官是否「手下留情」,以及警方是否跟進事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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