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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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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9] 打擊疫區牛肉責在政府

 本港已經禁止從曾爆發瘋牛症的美國、加拿大及日本進口牛肉,但各凍肉店仍大字標明有美國等地的肥牛出售。昨日更傳出有不法肉商將來自疫區的牛肉走私來港出售。儘管衛生部門的官員表示,就算吃下帶有瘋牛症病毒的牛肉,染病機會也不大,但事件難免增加市民對進食牛肉安全的憂慮。有關部門有責任盡快公開疫區牛肉走私來港事件的調查結果,以正視聽;同時,對市面上有大量聲稱來自美國等禁止入口地區的牛肉出售,也應有個明確說法,以安民心。

 當瘋牛症疫區牛肉走私來港出售的消息傳出之後,有關官員呼籲市民購買牛肉前要清楚檢查來源地。這種說法雖說出於善意,但卻不切實際。因為一般的市民根本不可能分辨牛肉的產地,而詢問肉檔也不可能得到確切答案。打擊走私疫區牛肉,最重要的,是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走私疫區牛肉是一種嚴重威脅市民生命健康的違法行為,有關方面必須加強堵截打擊。在處罰方面,不能只是像一般肉類走私那樣,最高只是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而有必要加重處罰,以收阻嚇作用。同時,還須加強對市面出售情況的監察。對於明令禁止入口的那些地區的牛肉,如果市場上仍有大量出售,有關部門應該及時抽查產地來源及入口的時間,防止疫區牛肉流入市場。進口商及銷售商在進貨時,切勿只著眼於牟利,須保持自律和誠信。市民也應提高警惕,如果對購買的牛肉有所懷疑,應向消委會或食環署舉報。(文匯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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